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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伊金霍洛旗耕地轮作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伊金霍洛旗农牧和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5-08-19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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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2025年将紧紧围绕国家“稳粮保供、优结构、提效益”的总体目标,把粮食增产的重点聚焦于单产提升和品质改善,持续完善符合我区农业生产特点的轮作体系,为筑牢国家粮食安全根基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坚实保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当前与长远、协调生产与生态、兼顾用地与养地,突出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大面积单产提升、粮油高质量发展,聚焦重点作物、明确重点区域、完善技术路径,进一步优化耕地轮作制度,稳定粮食播种面积,重点巩固大豆油料扩种成果。2025年全旗实施耕地轮作项目面积1.5万亩,为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提供有力支撑,推动大豆油料自给率稳步提升。

  二、重点任务和技术路径

  (一)重点任务

  按照巩固大豆油料扩种成果、重点推行薯类、杂粮、玉米与大豆、葵花轮作,扩大大豆生产,持续提升耕地质量,促进玉米、大豆等单产水平提升的总要求,并结合实际支持特色作物适度发展。

  (二)技术路径

  我旗属于干旱硬梁区,聚焦扩种大豆油料,重点推广玉米、杂粮杂豆与大豆、向日葵等低耗水作物轮作,减少水资源消耗。

  三、主要工作

  (一)制定实施方案。我旗在4个粮食主产区(红庆河镇、苏布尔嘎镇、伊金霍洛镇、札萨克镇)实施本项目。请四个镇明确实施内容、区域、技术路径及保障措施,迅速部署落实,细化分解任务,将任务落实到村、到户、到地块。项目区优先集中连片推进,规模由各镇结合实际确定,可选取重点嘎查村整建制实施。各镇需将任务面积分解情况于6月27日前报旗农牧和水利局备案。

  (二)确定补贴范围。中央财政对耕地轮作给予适当补助,对2023年种植玉米等其他作物、2024年轮作种植大豆油料、2025年仍种植大豆油料的,纳入轮作补贴范围。各镇在确保完成耕地轮作面积任务的基础上,针对不同轮作模式、轮作区域,可结合实际确定具体补助标准,允许适当降低亩均补助标准,扩大实施面积。

  (三)规范补贴方式。可以采用补钱补物补服务多种方式,提高可操作性和实效性。采取现金直补方式的实行先种后补,采取购买实物或购买服务方式的要执行政府采购规定。要将轮作补助与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等政策相衔接、同向发力,探索建立与农资价格上涨幅度挂钩的动态补贴方法,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激励效应,调动规模经营主体和种植户参与积极性,确保任务有效落实。

  (四)开展技术服务。旗农牧和水利局成立专家指导组,组织专家制定分区域分作物的耕地轮作技术指导意见,在关键农时季节深入主产区开展巡回技术指导和培训,提高技术到位率。新增大豆、油料种植区域,实行包片联系制度,指导承担任务地区的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掌握技术要领,做好机具改装配套,满足生产实际需要。依托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开展专项服务行动,精准提供信贷支持。鼓励保险公司创新农业保险产品服务,强化耕地轮作等新技术、新模式推广应用风险保障。

  (五)落实项目管理,层层压实责任。规范签订协议,要按照全市统一的耕地轮作协议模板,旗农牧和水利局、承担任务的各镇与承担任务的农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订协议书(一式三份,旗区、乡镇、农户各保留一份),明确实施面积、补贴资金、相关权力、责任和义务,特别是明确经营者、地块、面积、轮作模式、补助方式和金额,明确上下茬口作物,特别是下茬作物须为目标作物。协议文本由旗农牧和水利局、乡镇(苏木)和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分别存档备查,一年一签。加快资金支付,村委会要进行公开公示,公布举报电话,确保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在春播结束出苗后,经核查、公示确认后将资金尽快发放到位。完善日常管理,要按照项目管理台账模板,各镇要建立工作台账、补贴对象名录,全过程建档立案,便于项目监管。加强抽查核验,结合项目实施进度,适时组织抽查,乡镇要做到全覆盖,重点核查补贴面积、种植作物、上下茬口、台账管理等方面,确保项目发挥实效。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旗农牧和水利局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强化政策制定、部署及资金保障,细化项目流程和进度安排,在确保质量前提下优化环节,推进耕地轮作任务落实落地。加强与有关部门协同配合,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合力。

  二是强化绩效管理。市农牧局、旗农牧和水利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耕地轮作开展督促指导,细化目标任务、加强过程管理,确保任务、资金、技术落实,推动政策资金落地见效。各镇须迅速将任务逐级分解到村户田,与实施主体签订实施协议并公开公示,重点监测耕地质量、面积及产量等指标,严格按时足额发放补助资金。对任务未完成、组织工作不力、管理措施不到位、资金到位不及时和使用不规范的进行通报,并根据实施情况对下年任务面积进行调整。

  三是加强资金监管。要严格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农相关资金使用全链条管理的通知》(农办计财〔2024〕21号)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建立专门台账,严格支出范围,做好自检自查。对照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关于做好种植业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管理相关问题核实整改的函》问题清单,加强项目管理。

  四是强化宣传总结。各镇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宣传耕地轮作意义及成效,加强典型示范推广,营造社会支持氛围。同步研究完善轮作制度长效机制。各镇须于2025年11月5日前将年度实施成效、经验做法、资金需求及建议形成总结报旗农牧和水利局。任务资金落实、信息报送等情况将作为下年度项目分配的重要依据。

  附件:2025年伊金霍洛旗耕地轮作工作实施方案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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