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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伊金霍洛旗分局关于2024年7月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拟批准的公示

来源: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伊金霍洛旗分局

发布时间:2024-07-05 1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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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5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4年7月5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8969054

传    真:0477-8969054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伊金霍洛旗分局

邮    编:0172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基本情况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1

鑫诚泰商砼站建设项目

伊金霍洛旗伊金霍洛镇壕赖村商砼园区A-27地块

鄂尔多斯市鑫诚泰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内蒙古聚力山水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项目新建HZS180型双机组商砼站,年产10万m3商品混凝土。主要建设内容为混凝土搅拌机组、全封闭水泥及粉煤灰储罐、全封闭储料棚以及其他配套设施。

 1、废气:物料通过车辆外运入厂,运输过程加盖苫布。厂区内混凝土硬化。物料置于全封闭储料棚内,棚内设2台雾炮机抑尘。上料口位于储料棚地下,输料皮带全封闭。原料(水泥、粉煤灰)为粉料,储存于立式圆柱形封闭储罐,粉料通过负压输送方式从专用车密闭输送至储罐,储罐顶部均设置1台脉冲布袋除尘器收尘,共计8台。混凝土搅拌机封闭作业,搅拌机配备脉冲布袋除尘器收尘,共计2台。

2、废水:搅拌机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冲洗;人员生活污水经30m3化粪池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至伊金霍洛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基础减振,厂区距离衰减、围墙阻隔。

4、固废:除尘系统产生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工序;废滤袋由厂家更换时回收;沉淀池泥砂回用于生产工序;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箱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2

内蒙古伊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螺旋藻深加工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空港物流园区04-06-D地块

内蒙古伊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内蒙古首环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建设内容:建设管理用房、展示科研楼、生产车间、产品分流车间4座、微螺加工车间2座、微螺培育车间2座等,同时配套建设相关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

1、废气:热风炉、天然气蒸汽锅炉燃气废气经30m排气筒排放,烟尘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干燥炉窑二级标准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混料及加工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要求。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园污水管网。项目生产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车间内设备合理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安装消音器、厂房隔声,厂界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沉淀池沉淀物料及除尘灰回用于饲料生产原料,不外排。废弃树脂由设备厂家更换及回收处理,不在厂区暂存。初清废渣及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园区环卫部门清理处置。

主办: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承办:伊金霍洛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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