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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伊金霍洛旗分局关于2024年2月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拟批准的公示

来源: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伊金霍洛旗分局

发布时间:2024-02-06 09: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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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2月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4年2月6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8969054

传    真:0477-8969054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伊金霍洛旗分局

邮    编:0172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基本情况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1

鄂尔多斯市神东天隆煤炭经销有限公司沙沙圪台集装站危废库建设项目

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沙沙圪台村六社(鄂尔多斯市神东天隆煤炭经销有限公司沙沙圪台集装站内)

鄂尔多斯市神东天隆煤炭经销有限公司沙沙圪台集装站

内蒙古城矿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鄂尔多斯市神东天隆煤炭经销有限公司沙沙圪台集装站现有厂区内,总投资16万,全部为环保投资,占地面16m2,项目建成后用于贮存废机油。废机油为装载机保养过程中的机油。本项目危废库废机油最大储存量为1吨/年,其周转频率为每半年一次。项目主要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库一座及其相对应的照明配电,监控,排风系统等。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产污环节为废机油挥发以及外运装卸过程中少量无组织有机废气的挥发,以非甲烷总烃计。类比同类型项目,非甲烷总烃排放量按照储存废矿物油的1‰计算,本项目年储存废矿物油最大约1t/a,则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1kg/a,属于无组织排放,本项目贮存的废机油桶在装卸、贮存和运输中全部处于密封状态,所以非甲烷总烃的无组织挥发量极小,本项目通过设置通风系统,厂界非甲烷总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汽车运输废物的次数和车辆较少,汽车尾气产生量基本忽略不计。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正常工况下无废水产生,不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非正常工况下,废机油桶发生泄漏,残留机油、冲洗废水通过导流渠收集到废液集液池中,此时集液池底部防渗系统发生破损,废液可能会渗入土壤,在包气带中垂直向下迁移,并进入到含水层中。污染物进入地下水后,以对流作用和弥散作用为主对地下水产生污染。按照分区防控的要求,本项目属于重点防渗区,本次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防渗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当油桶发生泄漏时,冲洗废液在集液池暂存时间不超过24h,从源头减少废液泄露的可能性。对危废库地面及裙脚按规定采取防渗措施,并设置导流渠、废液集液池,从源头上防止废液进入地下水含水层之中。结合本项目特点,危废库地面全部采取重点防渗区要求防渗。防渗措施为:地面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基础垫层+防渗水泥+2mmHDPE膜+环氧砂浆涂层+环氧树脂漆层,总体渗透系数≤10-10cm/s,同时进行硬化防腐蚀处理,危废库内四周沿墙壁底部设置导流渠,东北角设置一座容积为0.6m3的危险废物暂存库事故废水集液池,导流渠及集液池防渗方式同地面。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设施内要有安全照明设备和观察窗口。为了确保防渗措施的防渗效果,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期的管理,严格按防渗设计要求施工,并加强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使防渗措施达到应有的防渗效果。3、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间噪声源自轴流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和车辆运输时产生的噪声,轴流风机运行时噪声值在60~80dB(A)之间。车辆运输时噪声值在50~70dB(A)之间。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座减振、软连接、建筑物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可实现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由于本项目噪声污染源较小,故本项目噪声污染监测依托厂区噪声污染监测计划。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新增固废主要为废劳保用品(废抹布、废手套)等含油废物,根据相关规定为工业含有废物,不属于豁免清单中豁免的内容。类比同类型项目,劳保用品每季度更换一套,按一套劳保用品为2kg,则废劳保用品产生量为0.008t/a。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接收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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