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兼顾乘客、驾驶员、行业企业三方利益,合理疏导行业运营成本,促进我旗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满足群众出行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伊金霍洛旗与东胜区、康巴什区巡游出租汽车中心城区一体化运营管理实际,旗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起草了《伊金霍洛旗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广大市民及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6年9月20日起至2026年10月20日。
二、公众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欢迎社会各界围绕征求意见稿内容反馈意见建议,反馈材料请注明姓名及联系电话,便于沟通对接。反馈渠道如下:
(一)书面反馈:将书面意见邮寄至伊金霍洛旗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价格收费管理股(地址:伊金霍洛旗辰元大厦A座715室,收件人:柳晓曼,联系电话:0477-8969197,邮政编码:017200),信封请注明“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意见反馈”字样;
(二)电子邮箱:发送至邮箱282233164@qq.com,邮件主题统一标注“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意见反馈+姓名/单位名称”;
(三)联系电话:拨打意见反馈专线0477-8969197(仅接受意见反馈),咨询专线同步沿用该号码(工作日上午8:30-12:00、14:30-17:30)
本次仅为公开征求意见,最终运价标准以正式印发实施文件为准。
伊金霍洛旗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202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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