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文件要求,现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调查信息公示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内蒙古佳盛环保有限公司
2.项目地点:项目位于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木都希里村
3.项目规模:二期总占地面积为965.16亩,建成后固废处置能力460万吨/年,处置容积1500万立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固废填埋场、渗滤液收集系统、边坡固化工程、综合利用工程附属设施四大部分。主要收纳炉渣、粉煤灰、气化渣、污泥一般工业固废,采用高密度聚乙烯防渗处理工艺,对接收的工业固废分类堆放、压实填埋。不涉及危废、煤矸石处置及综合利用。
4.项目建设期:2026年12月至2027年12月
5.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全部自筹。
二、社会稳定风险调查的对象和范围
根据项目特点,重点围绕项目建设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方面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调查,充分听取、全面收集群众和各利益相关者(受项目建设和运行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意见、建议和诉求等。凡项目涉及到利益相关者切身利益、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都纳入调查范围,包括拟建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因素。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主要利益相关者、项目所在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基层政府和基层组织、社会团体、媒体等。
2.公众意见的反馈:公示将真实、全面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和诉求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并在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中充分披露和体现。
四、公众参与方式
自本公示登出十五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至建设单位或稳评编制单位。
项目建设单位:内蒙古佳盛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总13913838158
稳评编制单位:内蒙古政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总15304775565
公示日期:2026年9月20日-2026年10月5日












蒙公网安备 1506270200025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