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48号)和《伊金霍洛旗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伊政发〔2023〕27号)有关要求,我局拟于近期召开《伊金霍洛旗中心城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5-2030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参加听证会议人员对《伊金霍洛旗中心城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5-2030)》是否适当、可行,就决策事项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
拟于1月27日上午9时举行听证会。(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听证会地点
伊金霍洛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楼会议室。
四、听证会参加人
(一)听证会参加人及产生办法
1.决策事项陈述人、主持人、记录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镇代表及自愿参与决策事项听证会的伊金霍洛旗公民;
2.按照广泛性、代表性的原则,从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有必要参加的其他组织代表和公民中选择确定。每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我局邀请产生;
3.与听证会相关的行政职能部门人员,通过邀请产生;
4.其他利益相关者。
(二)听证会参加人条件
1.伊金霍洛旗长期居住,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平、公正的工作态度,能够真实客观发表意见、阐明理由;
3.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4.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5.同意公开本人姓名、职业等必要的个人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五、旁听人员名额及产生办法
旁听人员共设5名,自愿报名,人数超过5名时,按报名先后顺序产生。
六、报名办法
自愿报名人员到伊金霍洛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取,持填写好的报名表和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于2026年1月27日前到伊金霍洛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07室报名或发送邮件至邮箱报名。
其他听证会参加人由推荐单位征求被推荐人意见后确定,报名人填写报名表,于2026年1月27日前提交至伊金霍洛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07室或发送邮件至邮箱进行报名。
联系地址:伊金霍洛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07室
联系人:卢霞苹
联系电话:14797984132
邮箱:875267623@qq.com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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