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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红庆河镇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土地整治和生态修复助推乡村振兴项目招商引资公告

来源:伊金霍洛旗红庆河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2-19 17: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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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完成本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助推乡村振兴试点项目建设,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特通过公开招商方式来确定社会资本投资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商实施主体

  伊金霍洛旗红庆河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规模及内容

  试点项目首期投资30亿元人民币,包括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建设、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建设、矿山生态修复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乡村历史文化保护、乡村产业导入及运营等项目建设,整治出来的耕地需种植粮食作物并持续运营15年,同时导入休闲农业和国储林等产业。

  社会资本方需自行完成项目的规划设计、立项和备案、资金筹措、工程施工、产业导入和项目运营,协助镇政府完成新增补充耕地(林草地)指标入库和统筹等工作。镇政府通过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和签署投资合同方式,统筹本项目产生的增减挂钩和占补平衡指标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收入以及与建设内容相关的上级政府项目专项资金(由项目公司申报获得),以先建后补、投资奖补、贷款贴息、产业发展补助、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方式支持本项目。

  三、社会资本投资模式

  本项目采用投资人+EPC+O模式整体开发,由社会资本投资人与旗政府平台公司成立的项目公司实施,旗政府平台公司在项目公司中占股10%。

  四、社会资本方要求及准入条件

  1.社会资本方牵头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乡村可持续发展产业资源、乡村产业招商和至少十五年期乡村产业运营能力。

  2.接受联合体方式,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4家,应体现各方在规划设计、投融资、工程建设、产业运营和土地指标入库统筹等领域的优势。

  3.资质要求:社会资本方联合体成员需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4.企业实力:社会资本方须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投资能力和施工质量管理能力,在公开招商响应文件中社会资本方账户需提供一亿元人民币以上(含)的资金证明。项目公司跟镇政府签订正式投资合同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需实缴5000万元人民币的注册资本金,在2024年5月底之前需开始部分工程施工。

  5.其他要求:社会资本方联合体企业需自行解决农业灌溉用水指标,具备协助镇政府申报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等部委的国家级项目的能力。

  五、社会资本方确定方式

  本项目向全国公开招商确定投资人,报名合格的报名人在2家(含)以上时,根据报名人对本项目要求条件的响应和报名人的综合实力确定投资人,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协商、签订相关协议,如报名合格的报名人只有1家时,则直接与其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与其协商、签订相关协议。

  六、其他

  本公告是公告方和不特定企业进行战略合作的总体基本要求,构成双方开展具体业务合作的基础,双方之间任何具体项目的达成以另行签署的具体业务合作协议约定为准。

  如报名方符合本公告要求,报名后未签订任何协议,报名方不得因本公告要求公告方承担任何责任。

  七、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名资料:社会资本方应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资质复印件、安全许可证复印件及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文件(非法人代表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红庆河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红庆河镇自然资源所 林义钧

  联系电话:0477-8821109 15047377259

  报名时间段:8:30-12:00 15:00-18:00(周一到周五)

  红庆河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9日

主办: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承办:伊金霍洛旗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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