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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扶持农牧民合作社发展的申请指南

来源:伊金霍洛旗农牧局

发布时间:2024-02-01 15: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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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2022年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内农牧计财发〔2022〕346号)。

二、申请指南 

1、补贴对象:旗级以上农牧民合作社示范社及联合社

2、补贴范围:全旗范围内的农牧民合作社 

3、补贴标准:采取“先建设后补助”方式,在补助标准上,采取“双限”原则,补贴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单个主体补贴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

4、信息录入“新农直报”系统。 

5、申请材料:一是符合条件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向所在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填写附件1《2022年拟申报扶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实施主体基本情况表》、附件2《2022年中央支持农牧民合作社发展项目申报书》),并上报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简介。 二是由所在镇人民政府按申报要求初审筛选后将拟申报项目主体名单以正式文件上报至旗农牧事业发展中心,正式文件后附各申报项目的合作社申报资料:包含编写附件2《项目申报书》并附以下材料(申报书必须包含项目拟建设主要内容、资金预算与来源)、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合作社章程、相关制度及入社成员名单、合作社成员代表大会申报项目的决议、合作社基本情况及经营情况、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项目用地审批手续证明、环保部门审批意见、企业信用报告、“新农直报”APP截图、合作社标牌、办公场所、生产基地标识牌等图片、获得名特优产品和品牌,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证书,相关部门核准的产品注册商标,受过表彰的相关证书等。

6、咨询电话:0477-8966172

7、受理单位:伊金霍洛旗农牧事业发展中心

8、办理时限:任务下达后,项目建设完成验收后兑付资金。

三、监督渠道 

1、举报电话:0477-8686301

2、地址:金辉大厦三楼

主办: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承办:伊金霍洛旗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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