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厅、林业和草原局、内蒙古银保监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3 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实施方案》内财金〔2023〕562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内财金规〔2023〕2号)及《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重新调整温室大棚保险承担比例的通知》(鄂财农发〔2023〕47号)。
二、申请指南
1、补贴对象:农牧民、种养殖大户等。
2、补贴范围:伊金霍洛旗全域内。
3、补贴标准:
(1)种植业保险:保险金额依据保险农作物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确定,包括:种子、化肥、农药、灌溉、机耕和地膜成本。具体保险金额执行自治区统一标准,即水地玉米每亩保险金额500元,保险费率6%,每亩保费30元;旱地玉米每亩保险金额300元,保险费率8%,每亩保费24元;水地马铃薯每亩保险金额800元,保险费率3%,每亩保费24元。旱地马铃薯每亩保险金额300元,保险费率8%,每亩保费24元。向日葵每亩保险金额300元,保险费率6%,每亩保费18元,大豆每亩保险金额200元,保险费率8%,每亩保费16元。保险费=单位保险金额×保险费率×投保面积。
(2)养殖业保险:保险金额参照投保个体的生理价值(包括购买价格和饲养成本)确定:奶牛每头保险金额分为10000元、8000元和6000元三个档次,保险费率5%,即每头保费为500元、400元、300元;能繁母猪每头保险金额1500元,保险费率6%,即每头保费90元;育肥猪每头保险金额800元,保险费率5%,即每头保费40元。
(3)温室、大棚保险:参照温室主要构成部件(墙体、棚架、棚膜)、大棚的主要构成部件(棚架、棚膜)建造成本的80%,以及棚内作物的种苗费确定。温室、大棚分项标的单位保险金额根据各地温室、大棚建成时间、结构、造价的不同,以及棚内种植作物的不同分成多档。温室、大棚的分项标的要同时投保,投保人、保险人都不得剔除其中的一项或几项不参保或不承保。
温室、大棚保险分项标的单位保险金额、保险费率表
(1个温室、大棚,棚内种植面积1亩,保险期间1年)
分类
分项标的
单位保险金额
(元/亩,可选)
费率
单位保险费
(元/亩,可选)
一档
二档
三档
四档
一档
二档
三档
四档
温室
墙体
6000
10000
15000
30000
1%
60
100
150
300
棚架
3000
10000
16000
23000
1%
30
100
160
230
棚膜
800
1200
1600
2400
4%
32
48
64
96
棚内作物
1000
3000
6000
10000
4%
40
120
240
400
大棚
棚架
5000
10000
18000
-
1.5%
75
150
270
-
棚膜
1000
1400
1800
-
6%
60
84
108
-
棚内作物
1000
3000
6000
-
6%
60
180
360
-
4、信息录入惠民“一卡通”系统。
5、申请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投保数量。
6、咨询电话:0477-8966172。
7、受理单位:伊金霍洛旗农牧事业发展中心。
8、办理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三、监督渠道
1、举报电话:0477-8686301。
2、地址:金辉大厦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