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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人民政府

来源: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9-20 15: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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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和上级各项决定,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构建和谐社会、提高镇党委的科学执政、依法执政和民主执行能力,带领农牧群众共同富裕;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牧区的各项方针政策;

  (2)搞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政治核心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镇、村干部的选拔、培养、推荐、考核、任免、奖惩,加强对党支部的管理和村委会的指导,配好、配强镇村领导班子;

  (4)讨论并决定本镇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的工作方案,远景规划、年度计划,重要项目等重大问题和其他需要党委讨论、研究、决定的问题;

  (5)领导和支持镇人民政府依法独立负责开展各项工作,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发挥党政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地为农民提供有效服务;

  (6)加强对工会、青年、妇女等组织的领导,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7)加大工作力度,抓好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8)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9)负责改善和优化经济环境,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

  (10)负责组织实施全镇基础设施建设;

  (11)负责生态建设;

  (12)负责人民武装建设工作;

  (13)负责推进农牧业机构调整;

  (14)负责普法宣传和司法服务,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15)负责保障社会经济组织和农牧民的合法权益;

  (16)负责农村牧区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和农村牧区低保等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基层民政工作;

  (17)负责对农牧民的政策宣传及文化知识和先进适用技术培训、推广,提高农牧民素质,拓展就业渠道,促进农牧民增收;

  (18)负责组织兴办社会公益事业;

  (19)负责农村牧区工作指导和基层政权建设;

  (20)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对土地及矿产资源进行管理;

  (21)配合旗政府主管部门开展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二、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职责

  负责党委、政府的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镇人大工作;承担会务、公车管理、调查研究、调研安排工作;负责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负责调度旗对镇实绩考核、镇级考核工作;负责接诉即办工作;负责收发文、文件归档管理、文件传阅、文件起草工作;负责涉密文件和机要文件保密整理、存档和销毁工作;负责镇主要领导的会议讲话、发言材料,各类汇报材料和综合性文稿的撰写工作;负责共青团、妇联、工会工作、负责机关事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人事、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设置、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干部管理、会议日常签到、干部外出备案及请销假管理工作;负责日常、节假日、应急值班等值班安排、通知和督查工作;负责党委公章、人大公章、政府公章、团委公章等办公用章的管理工作;负责报刊征订、分发、递送工作;负责行政权力梳理工作;负责镇领导和干部集体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职责

  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宣传、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统一战线工作、民族宗教工作;负责镇村两级三务公开情况的监督工作;负责包联驻村工作;负责巡察工作;负责人才工作;负责关工委工作;负责老干部工作;负责政协工作;负责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职责

  贯彻落实有关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对接旗矿区移民服务中心,开展各村补偿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镇救灾救济工作;负责救灾救济扶贫捐赠款物的接收、发放工作;负责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负责上级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有关政策的监督实施;负责镇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老年人、弃婴(童)、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工作,指导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负责民政、卫健、残联、计划生育、红十字会、教育等相关工作;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统计、科技等相关工作。开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四)城镇管理办公室职责

  1.建设管理方面: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旗有关城市建设和建筑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协调推动镇各项重点项目的建设,并负责工程管理,组织或参与本辖区内各项工程项目的前期手续、施工管理、竣工验收、资料收集归档等;完成其他有关建设管理方面的工作。

  2.村镇规划方面:支持并配合旗规划管理局开展乡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重要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工作,并按程序进行相关规划工作;负责乡镇总体规划,包括道路、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3.环境卫生管理方面:负责环境综合管理的组织、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完成旗环卫部门下达的其他各项任务。

  4.基础设施方面:负责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硬化、道路排水系统、绿化美化、路灯、供暖供水污水等设施运维管理工作。

  5.其他方面:负责组织危房改造申请、审核、实施、档案整理等相关工作;按时、按要求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下达的其他各项任务。

  (五)纪委、派出监察办公室职能职责

  协助镇党委政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政策的决定、命令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检查和处理管辖区内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和对监察对象的单位、个人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对监察对象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等情况依法进行监督;经旗监察委员会批准,对涉嫌职务违法的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依法进行调查;对行使职责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对违法的公职人员提出政务处分建议;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对群众性自治组织从事管理人员的监督作用,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承办旗纪委、监察委员会、镇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财政所职责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编制乡镇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向乡镇人大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和监督乡镇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各类政策性补贴等资金,建立惠农资金补助对象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通”发放机制;负责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乡村振兴办公室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及市旗有关乡村振兴有关方针、政策;负责乡村振兴产业项目、项目库建设工作;负责村庄规划建设工作;负责人居环境整治、户改厕工作;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户和监测户实施常态化监测;负责文化、旅游、文物保护工作。

  (八)平安建设办公室职责

  整合社会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力量,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畅通信息,化解矛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工作方针政策,积极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宣传、创建等活动;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提升初信初访信访问题化解率。积极向案件当事人和有上访倾向的群众宣传党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充分发挥调委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把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认真摸排和掌握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情况,及时登记、及时更新、及时上报,切实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加强禁毒网格化管理工作,尤其要在禁种禁吸上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吸毒人员的基本管控措施和禁毒责任制,堵塞毒品来源漏洞,杜绝种植器粟现象的发生;承担生态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配合做好黄河流域污染治理及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研究全镇各部门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等工作的重要事项及请示,向镇政府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负责完成镇政府和伊金霍洛旗环境生态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负责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开展突发事件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协助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自然灾害救助:负责收集、统计因自然灾害死亡、失踪人员的数据和信息,审核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防汛抗旱: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汛 ,抗旱工作。

  三、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行政编制30人,领导9人。

  办公地址:纳林陶亥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477-8871066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邮编:017205

  负责人:袁海忠

  所属单位

  党群服务中心(挂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

  一、主要职责:

  承担党员群众服务项目的设置、安排和调度工作,为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承担辖区内党员的联系、服务工作;承担党群服务各类活动场所的功能规划、管理和维护作用;提供综合便民审批服务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承担拥军优属等相关工作;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负责“三务公开”中镇机关政务公开工作。

  二、事业编制和领导职数: 副科级领导1名。

  办公地址:纳林陶亥镇党群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上午8:30-11:50下午14:30-17:2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邮编:017205

  负责人:呢斯勒图

  纳林陶亥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一、主要职责:受镇人民政府和旗有关部门委托,行使自治区人民政府赋予镇行使的行政执法权和旗有关部门委托镇行使的行政执法权。

  二、内设机构:

  第一中队:具体负责布都阿麻村、大柳塔村、新庙村、毕鲁图村、其根高勒村、道劳岱村禁牧工作,人居环境卫生督查工作,乱占耕地专项督查工作,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草原执法工作,物业管理工作, 水利水保河道管理工作。

  第二中队:具体负责满赖村、阿吉尔玛村、朱日根沟村、布尔敦塔村、纳林塔村、淖尔壕村禁牧工作,人居环境卫生督查工作,乱占耕地专项督查工作,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草原执法工作,物业管理工作, 水利水保河道管理工作。

  第三中队:具体负责海勒素壕村、呼雅克图村、沙沙圪台村、全和常村禁牧 工作,人居环境卫生督查工作,乱占耕地专项督查工作,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草原执法工作,水利水保河道管理工作。

  内勤中队:具体负责文书处理、计划制定、会议组织、内部管理、车辆管理、档案管理、综合协调、服务接待、后勤保障、辅助执法人员办理行政处罚案件。

   三、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副科级领导2名。

  办公地址:纳林陶亥镇消防站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邮编:017205

  负责人:林昊

  纳林陶亥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

  一、主要职责:

  承担农、林、牧、水等领域技术引进和推广工作;承担相关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为农牧民提供产业信息服务工作;承担专业技术培训、病虫害防治、动物防疫、农畜产品检测等工作。

  二、事业编制和领导职数:副科级领导1名。

  办公地址:纳林陶亥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

  联系电话:0477-8871119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邮编:017205

  负责人:王虎胜

主办: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承办:伊金霍洛旗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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