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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金霍洛旗红庆河镇人民政府

来源:伊金霍洛旗红庆河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9-30 15: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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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责

  1. 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和上级各项决定,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构建和谐社会、提高镇党委的科学执政、依法执政和民主执政能力,带领农牧群众共同富裕;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牧区的各项方针政策;

  2. 搞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政治核心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镇、村干部的选拔、培养、推荐、考核、任免、奖惩,加强对党支部的管理和村委会的指导,配好、配强镇村领导班子;

  4. 讨论并决定本镇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的工作方案,远景规划、年度计划,重要项目等重大问题和其他需要党委讨论、研究、决定的问题;

  5. 领导和支持镇人民政府依法独立负责开展各项工作,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发挥党政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地为农民提供有效服务;

  6. 加强对工会、青年、妇女等组织的领导,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7. 加大工作力度,抓好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8. 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9. 负责组织实施全镇基础设施建设;

  10. 负责生态环境建设;

  11. 负责人民武装建设工作;

  12. 负责普法宣传和司法服务,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13. 负责保障社会经济组织和农牧民的合法权益;

  14. 负责农村牧区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和农村牧区低保等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基层民政工作;

  15. 负责对农牧民的政策宣传及文化知识和先进适用技术培训、推广,提高农牧民素质,拓展就业渠道,促进农牧民增收;

  16. 负责农村牧区工作指导和基层政权建设;

  17. 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对土地及矿产资源进行管理;

  18. 配合旗政府主管部门开展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19.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党政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党委、政府的日常运转、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人大、机构编制、人事、考核、财税、金融、审计、国有资产、保密机要、工会、档案、接诉即办等工作。

  2.党的建设办公室: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人才、统一战线、民族宗教、政协、群团、关心下一代、离退休党员干部、包联驻村、党务公开等工作。统筹推动村(社区)集体经济建设工作,全面加强村(社区)集体经济和项目建设财务管理

  3.社会治理办公室(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国家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等工作。统筹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汛抗旱、防灾减灾、消防抢险、公共安全等相关工作负责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网格化管理工作。

  4.经济发展和建设办公室(挂征地搬迁办公室牌子)。负责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创新、交通、能源、生态环保、工业和信息化等工作。负责产业规划发展、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小区物业、公共设施管理等工作。协助开展市场监管、城镇建设规划、工程项目验收、老旧小区整治、保障性住房管理等工作。协助开展征收补偿、移民搬迁等相关工作。

  5.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民政、卫生健康、教育体育、残疾人保障、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人口生育、文化旅游、统计、社会团体等社会事务性工作。负责红十字会、养老服务、基层政权、现代服务业等工作。

  (二)事业单位

  设置事业单位3个,具体职能职责如下:

  1.党群服务中心(挂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承担党员群众服务项目的设置、安排和调度工作,为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承担辖区内党员的联系、服务工作。承担党群服务各类活动场所的功能规划、管理和维护工作。承担权责清单工作。提供综合便民审批服务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承担拥军优属等相关工作。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承担大数据发展和信息化平台建设等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综合行政执法队。受镇人民政府和旗有关部门委托,行使自治区人民政府赋予镇行使的行政执法权和旗有关部门委托镇行使的行政执法权。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综合保障和乡村发展中心。承担镇党政机构日常运行的技术保障、辅助管理和事务服务等工作。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承担农村牧区产业发展及和美乡村建设工作。承担农、林、牧、水等领域技术引进、推广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承担相关专业技术培训、病虫害防治、动物防疫等工作。为农牧民提供产业信息服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编制和领导职数

  红庆河镇党委、政府行政编制30名,事业编制50名。编制实行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根据工作需要综合配置工作力量。

党群服务中心(挂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为相当于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7名,设主任1名(由镇党委书记兼任),常务副主任1名(副科级)。

综合行政执法队为相当于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6名,设队长1名(副科级)。

  综合保障和乡村发展中心为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7名,设主任1名(股级)。

  办公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红庆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477-88210337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编:017206

  负责人:马东

主办: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承办:伊金霍洛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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