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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伊金霍洛旗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来源:伊金霍洛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06-07 1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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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伊金霍洛旗城镇燃气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提高应对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燃气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全旗城镇燃气正常运行,维护社会稳定,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印发了《伊金霍洛旗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城镇燃气是市政公用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生产生活的重要能源之一。近年来,随着城镇燃气的推广普及,燃气的安全管理工作与企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的关联度愈加紧密,随之而来的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率也在逐渐升高。针对燃气的危险性,若管理不善则易引发事故,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财产和环境构成威胁。应急预案的制定能够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突然发生的,有可能造成或已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重大社会影响、危及公共安全的燃气事故,保障全旗公众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轻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预案适用于伊金霍洛旗行政区域内突发性城镇燃气(含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城镇燃气系统事故的应急处置活动。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四、主要内容

  《预案》包括总则、风险识别和事故响应分级、组织体系、预警、应急处置、后期处置、应急保障、预案管理共8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则。明确了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提出了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管理、分区负责,统筹安排、协调配合,各部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及时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原则。

  第二部分为风险识别和事故响应分级。明确了风险识别、事故分级、分级应对与响应分级。城镇燃气供气单位或城镇燃气管网及设施设备发生故障,场站设施和管网设施等发生重大火灾、爆炸等事故,第三方损坏等原因发生较大泄漏的燃气事故时的风险辨识和应急响应。

  第三部分为组织体系。明确了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应急救援机构职责、各成员单位职责、专家工作组主要职责、各镇(街道、园区)应急指挥机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应急指挥机构。

  第四部分为预警。明确了预防监测、预警分级、预警发布、预警响应、预警调整与解除,要求有关部门(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城镇燃气供应、储存、输配、使用等各环节的风险管理,督促有关单位、企业或生产经营者做好本单位、本企业隐患点、危险源的风险识别、登记、评估和防控工作,定期开展风险动态排查、更新。

  第五部分为应急处置。明确了分级响应、事故报告、应急处置、应急结束、信息发布5方面。本旗城镇燃气突发事故应急响应分为四级: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一般事故(Ⅳ级)。突发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110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或者119指挥中心等有关部门报告。燃气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按照迅速、准确的原则,立即报告属地镇(街道、园区)、上一级燃气主管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事发地镇(街道、园区)负责一般突发事故,旗政府负责较大突发事故,属于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故向市政府及上级相关部门报告处置。

  第六部分为后期处置。明确了善后处置、保险理赔、调查评估与总结。 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园区)及公安、民政、生态环境、住建、水利、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部门和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及时做好伤员救治、交通恢复、污染物清理等善后工作。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指导下,抓紧进行设施设备修复和现场清理,尽快恢复城镇燃气运行。各调查组对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事故调查,要认真分析城镇燃气事故原因,从规划、设计、运行、管理等各方面提出改进建议,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

  第七部分为应急保障。明确了指挥通信保障、队伍保障、装备保障、财政保障。旗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旗住建局,配备通信设备,满足指挥决策、应急协调和对外联络的需要。主要包括:逐步建立和完善全旗城镇燃气突发事故应急响应网络系统,并建立相应的网络能力保障制度,以保证应急响应期间同各镇政府(街道、园区)及应急响应部门、有关单位和应急专家工作组通信联络的需要,为城镇燃气突发事故应急指挥和与有关部门的信息传输提供条件。必须建设好工程设施抢险力量、专家咨询和技术力量、应急管理力量3支应急救援基本力量。

  第八部分为预案管理。明确了预案更新、责任追究、预案实施。旗住建局负责本预案管理与更新,定期召集各成员单位和专家进行评审,并视评审情况对预案作出相应修订,报旗政府批准后实施。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根据本地应急预案制定本企业城镇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报旗住建局备案,建立应急组织,储备常规抢险物资。

  五、主要意义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科学有序应对可能发生的城镇燃气突发事件,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轻损失,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

  

        原文链接: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金霍洛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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