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的重大工程项目。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实行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指导意见》(内政办发〔2021〕40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鄂府办发〔2023〕76号)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了本方案,经旗人民政府审议通过后,以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
二、城市更新行动总体目标
《方案》提出了“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出成果”,建成一批城市更新项目,走出一条内涵集约、绿色低碳的城市高质量发展之路,为全市城市更新提供伊金霍洛样板的总体目标,并明确了2023—2025年的年度目标。
2023年,城市更新工作机制全面建立,专项规划全部编制完成,完善城市更新三年行动项目库,阿镇中心城区至少开展1个城市更新试点项目。
2024年,城市更新行动取得积极进展,阿镇中心城区至少打造3个、其他镇至少打造1个可复制、可推广的城市更新试点项目,城市智慧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推动城市功能品质与城市形象迈上新台阶。
2025年,城市更新行动取得重要进展,有机更新理念深入人心,城市生态宜居水平显著提升,基础设施体系更加完善,安全韧性能力明显增强,城市治理能力全面提升,全国一流城市形象得到充分展现,城市更新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充分显现,力争将我旗列入全市城市更新试点城市。
三、城市更新的类型
《方案》明确了6个城市更新类型。
(一)居住类。针对老旧小区、既有住宅片区等,落实安全隐患消除、功能设施完善、居住品质提升为主的居住类城市更新。
(二)产业类。针对老旧厂房、低效产业园区、老旧低效楼宇、传统商业设施等,落实产业功能完善、利用效率提升为主的产业类城市更新。
(三)设施类。针对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等,落实短板缺项补齐、服务供给升级为主的设施类城市更新。
(四)公共空间类。针对绿色空间、滨水空间、慢行系统等,落实生态价值保护、空间优化提升为主的公共空间类城市更新。
(五)智慧赋能类。构建完善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统筹各级城市治理数字化应用,持续强化城市治理能力的智慧赋能类城市更新。
(六)旗人民政府确定的其它城市更新项目。
四、城市更新行动的重点任务
《方案》部署了五个方面16项任务,要求以区域更新为重点,分层、分类、分区域、系统化推进城市更新。
(一)实施生态宜居提升工程。一是2023年,阿镇中心城区创建2个“公园城市示范点”,新建改造口袋公园、小微绿地6个以上,城市绿道不少于15公里;到2025年底,阿镇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2%、绿化覆盖率达到45%、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90%,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33平方米,城市绿道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70%。二是打造功能完整的居住社区。2023年,阿镇中心城区建设1个典范社区试点,以后根据实际逐步推开;到2025年底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达到50%以上,绿色社区建设比例达到60%以上。三是持续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3年,全旗累计改造老旧小区59个;到2025年底,2005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全面完成改造。四是推动城市危旧房屋改造。2025年底,基本完成阿镇中心城区范围内的老旧房屋改造任务,努力打造基础设施基本配套、市容环境干净整洁、居住条件明显改善的新型城市社区。五是创新推进老旧厂区改造。视情况分别实施异地迁建或就地改造,引导企业向产业园区集中。充分利用搬迁腾退土地和废弃地,发展现代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老旧工业厂区功能再造、环境整治和生态系统修复,合理开发利用工业遗产资源。
(二)实施绿色低碳发展工程。一是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到2025年,全旗城镇新建建筑全部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星级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比例突破30%,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建筑保温结构一体化项目占比达到30%以上,可再生能源在民用建筑中应用比例达到30%;绿色建材推广面积达到80万平方米。二是加快实施清洁取暖。着力构建“以电为主、可再生能源为辅、多能互补”的清洁取暖体系,到2025年底,全旗城镇清洁取暖率达到80%、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率达到100%。三是完善垃圾治理闭环体系。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建设,到2025年底,全旗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
(三)实施安全韧性建设工程。一是推进城市基础设施提级扩能。2023年实施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四类老旧管网更新改造200公里以上。因地制宜在人口密集区、商业区增加一批公共停车场,重点解决老城区、老旧小区停车难题。适度超前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到2025年底,基本完成城市市政管网老化更新改造和架空线入地、杆箱整治任务,将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100%;阿镇中心城区公共充电设施服务半径不大于2公里,全旗标准公共充电桩与标准新能源汽车比例力争不低于1:3。二是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到2025年,阿镇中心城区5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70%的降雨实现就地消纳利用,形成生态、安全、可持续的城市水循环系统。三是健全完善维护城市公共安全机制。探索优化适用于存量更新改造的建设工程审批管理程序和技术措施,构建建设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运维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提高城市综合防灾和安全设施建设配置标准,健全城市抗震、道路交通、应对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体系。加强防洪防涝设施建设、城市防灾避难场所建设,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强化消防设计审查、施工、检测、验收等环节监管,加强隐患排查,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建立完善城市安全监管责任制,合理布局城市居住生活区、综合服务区、商业商务区、绿地休闲区,强化重大危险源监控,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确保城市生命线安全,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四)实施数字智慧赋能工程。一是到2025年底,初步建成CIM基础平台,部分行业的“CIM+”应用取得明显成效,CIM平台与BIM软件实现系统兼容协同发展,CIM平台三维数据覆盖率达到30%以上。二是开展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全面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监测试点工作,建立完善城市地下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到2025年,市政管网管线智能化监测管理率达到15%以上。
(五)实施人文特色塑造工程。一是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切实做好历史建筑保护工作,建立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保护单体建筑、街巷街区、城镇格局,同时保护好历史地段、自然景观、人文环境。二是加强风貌特色管控。强化城市设计把控,推动各类建筑充分体现历史文化、地域特色和时代风貌,与周边区域整体协调。三是开展旧城区沿街建筑外立面改造。通过外墙更新、统一立面、规范店招、亮化提升等多项综合整治措施,优化城市人居环境。从2023年起,阿镇中心城区每年至少打造3个精品示范街区,其他镇区每年分别至少打造1个精品示范街区。
五、组织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步骤
为切实加强全市城市更新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伊金霍洛旗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由旗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镇人民政府及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刘萌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推动全市城市更新各项工作落实,并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
《方案》明确了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五个步骤。一是开展城市体检。旗、镇两级将城市体检作为城市更新的前提,建立由政府主导、住建部门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体检发现问题一更新解决问题一实施后评估”的工作闭环。二是编制专项规划。旗自然资源局要依据城市体检结果,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和年度更新计划,系统谋划城市更新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成本测算和实施措施,明确项目实施计划安排,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三是划分更新单元。各镇要充分考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覆盖范围,结合道路、产权、行政区划和社会治理单元等,合理划分城市更新单元,可以一个社区、一个重要地段、一个街道为一个单元,也可跨社区(街道)划分。四是更新项目入库。各镇、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城市更新单元划分、区域发展实际和基层需求,按照“十年一小修、二十年一大修”,生成城市更新项目,根据城市更新工作开展情况和区域更新需要动态调整,纳入市级城市更新项目库管理。五是推进项目实施。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充分征询相关权利人或居民意见,合理安排项目实施时序,科学编制项目方案,统筹推动城市更新工作。开展实施效果评估,全面总结实施成效,实事求是查找问题,制定持续推进措施。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让人民群众评判城市更新工作成效。
六、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工作原则和要求
《方案》明确,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要把握好六项原则。一是规划引领,试点先行。二是统筹谋划,片区推进。三是民生为先,品质为重。四是传承文脉,保护风貌。五是绿色低碳,安全韧性。六是政府引导,共建共享。
《方案》对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提出了五项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作为本单位范围城市更新第一责任人,将城市更新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推动相关工作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要配合、指导、督促各镇开展工作。二是强化政策支持。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抓紧研究制定各项更新政策措施和与城市更新相适应的审批流程,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办理城市更新项目前期手续,推动项目尽快落地。探索“主导功能、混合用地、大类为主、负面清单”更为灵活的存量用地利用方式和支持政策,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三是健全投入机制。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市级补助资金,加大政府专项债券对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的支持力度。旗财政每年预算安排资金支持城市更新项目。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纳入城市更新计划的项目,依法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相关纳税人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依法开展多样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通过依法设立城市更新基金、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按照国家规定探索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城市更新项目。四是严格督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统一督导、考核评价工作,考评情况向社会公布。建立完善评价机制,对工作推进快、标准质量高的单位和个人以适当形式予以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力、动作缓慢、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五是注重宣传发动。加大对城市更新有关政策和典型项目的宣传力度,探索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和支持城市更新的良好氛围。扩大城市更新的公众参与度和社会参与面,确保城市更新平稳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