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3日,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印发了《伊金霍洛旗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现对该制度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目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全面做好迎接2020年国家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积极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新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过程
主要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第722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0〕9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发〔2019〕47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迎接2020年国家营商环境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鄂府办发﹝2020﹞67号)等为依据,结合伊金霍洛旗实际制定本制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书面征求了旗直相关部门及各镇意见和建议,梳理完善后,通过原旗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形成送审稿,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后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该方案共分为工作目标、主要任务、组织机构、工作要求四个部分,具体如下:
第一章工作目标。明确了优化营商环境的主要工作目标是对照评价指标,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查短板、找弱项、抓整改,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
第二章主要任务,分为八条。对照精简环节、精简时间、精简费用、优化流程、增加透明度的原则,以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登记财产、纳税等18个方面工作重点,明确了优化营商环境具体工作任务。
第三章组织机构,成立了伊金霍洛旗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迎接2020年国家营商环境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鄂府办发﹝2020﹞67号)文件精神,对应下设21个专项工作组,具体负责配合做好评价工作。
第四章工作要求,分为四条。对各专项工作组提出了依据职能分工的具体工作要求。
四、出台意义
《方案》充分体现了国家、自治区和市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在参照上级政府先进做法和总结我旗政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降低各类制度性交易成本,以政府有为促进市场有效、企业有利、社会有序,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轻负担。
伊金霍洛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