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背景
为深刻吸取乌兰察布市卓资县伊东集团东兴化工公司4.24燃爆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旗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摸排、精准治理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风险和隐患,有效防控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评估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字〔2019〕37号)文件要求,特制订我旗安全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二、核心解读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区内外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对全旗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按照国家制定的“红”、“橙”、“黄”、“蓝”评估标准进行分类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按照一企一策制定安全管控措施。对评定为“红色” 和“橙色” 等级,安全生产条件较差,保障能力较低,风险较大且工艺技术落后,专业技术力量薄弱,且不具备整改条件,存在重大风险的企业,列入停产整改或关闭淘汰类;对评定为“红色”、“橙色”和“黄色”等级,有一定安全生产基础的企业,列入整改提升类;对评定为“蓝色”等级的企业,列入巩固强化类,督促企业优化做强,实现持续、稳定发展。
三、建立意义
《伊金霍洛旗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是按照自治区、市相关决策部署,评估过程中严查企业各类违法行为,对存在问题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该减产的减产、该停产的停产,切实做到关闭取缔一批、整改提升一批、巩固发展一批,全力做好我旗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评估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