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9日,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伊金霍洛旗全面推行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实施方案>和<伊金霍洛旗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中心组建方案>》(伊政办发〔2019〕35号),现对该方案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目的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行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模式,借鉴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等地先进经验,特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依据
主要以《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的通知》(鄂府办发〔2019〕29号)等为依据,通过赴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等地实地调研,结合伊金霍洛旗实际制定本制度。经旗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后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一)实施方案共分为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基本原则、设立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中心、重点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七个部分,具体如下: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通过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打造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平台。
第二部分目标要求。全旗所有投资项目涉审事项全部进驻伊金霍洛旗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中心,涉审部门派驻首席代表和工作人员,加快推进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改革举措落实。
第三部分基本原则。主要为跑一次原则、实效性原则、规范化原则、授权充分原则。
第四部分设立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中心。主要为中心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部门审批事项委托及权限、首席代表选派条件。
第五部分重点任务。主要为构建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在线支撑系统、推行“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建立“综合中介”服务库、实行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推行区域评估、打造投资“一站式”审批员队伍。
第六部分实施步骤。共分为前期准备阶段(6月1日—6月14日)、启动试运行阶段(6月15日—6月30日)、正式运行阶段(7月1日)三个阶段。
第七部分保障措施。主要有强化组织领导、健全联动机制、落实相关保障、加强宣传推广。
(二)组建方案共分为职责与分工、班子配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首席代表选派条件、其他事项五个部分,具体如下:
第一部分职责与分工。按照“一次收文、联合审批、一次审结”要求,明确各进驻部门职责和分工。
第二部分班子配备。中心设主任1名(由旗人民政府常务副旗长兼任)、常务副主任1名(由旗发改委主任兼任)、副主任4名(由旗发改委、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政务服务局各自委派1名副科级以上干部)。
第三部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中心由各单位根据委托事项派出首席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组建而成内设受理代办部、保障服务部和审批服务部。
第四部分首席代表选派条件。首席代表由审批派出单位提出人选,经中心审核同意后确定。
第五部分其他事项。各单位选派的人员人事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人员身份不变,原单位所任中层岗位予以保留,同时可交叉兼任中心中层职务,两边职务不同时就高享受待遇。
四、出台意义
实现投资项目审批全覆盖,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时间压缩至“59天”,全旗重点投资项目实行代办员帮办代办,重点推进集中联动审批、一窗受理、标准地出让等工作,充分发挥投资项目“一个平台议事、决策、审批,全审批流程牵头、统筹、协调”作用。投资项目审批从“串联式供给”向“个性化服务”转变,进一步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优化全旗营商环境。
伊金霍洛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原文链接: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金霍洛旗全面推行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实施方案》和《伊金霍洛旗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中心组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