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伊金霍洛旗司法局关于开展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 ||
索引号: | 000014349IDA017/2013-02349 | 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业务工作 |
发布机构: | 伊旗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
文号: | 伊司发〔2013〕15号 | 内容概述: | |
时效性: | 发布日期: | 2013年05月14日 |
伊金霍洛旗司法局关于开展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市委关于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的有关规定和伊金霍洛旗委办公室、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旗集中开展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伊金霍洛旗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印发《全旗政法系统开展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解决我局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全旗集中开展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现就我局开展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及市委、旗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认真查找和解决干部在思想、纪律、作风、能力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机关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机关作风和干部精神面貌的新转变,进一步树立机关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着力整改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中存在的“慵懒散奢”、“吃拿卡要”、“冷硬横推”等不良作风,进一步整肃警风、严明纪律,不断提升公信力和队伍战斗力,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执法如山、拼搏奉献、廉洁高效的司法行政队伍,为全旗人民创造一个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精神面貌进一步改观。干部职工具有攻坚克难、积极进取、勇创一流的精神面貌;具有尽职尽责、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具有淡化部门、个人利益,注重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的大局意识;具有立足本职工作,为全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贡献的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干部职工切实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大兴为民务实之风。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为契机,建立干部下基层长效机制,带着向群众学习、为群众服务的深厚感情,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
(三)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创新。干部职工要扩大视野,积极创新,在重点工作推进、复杂难题破解上敢创新、有作为,在完善科学发展工作机制、把握发展规律上敢探索、有举措,以实绩论英雄,以创新评干部,使各项工作充满生机与活力。
(四)廉洁勤政意识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时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始终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生活作风。主动接受监督,带头遵守和维护纪律的模范,坚决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干事,勤勤恳恳工作,实实在在奉献。
(五)能力素质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加强善学善思的能力、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推动改革发展稳定的能力明显提高。善于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方法和要求,分析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整顿重点
着力解决“慵懒散奢”、“吃拿卡要”、“冷硬横推”等不良作风,重点整顿以下问题:
(一)工作作风纪律方面的问题
1.学习意识淡薄,业务素质不高,对新知识和新时期党的方针政策不了解、不掌握,工作能力不强。
2.责任意识不强,缺乏爱岗敬业、履职尽责、争创业绩的精神,对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绩效考核制不落实或执行不到位。
3.在编不在岗,在岗不在职不尽责,长期请病假、事假。
4.不准时出勤、中途脱岗,上岗期间聊天、炒股、购物、玩游戏的问题。
5.警车违规停放、酒后驾驶警车、非执行紧急任务乱闪警灯鸣警报器,驾驶警车从事非警备活动、违规出借警车、警车标志喷涂不规范的问题。
6.超标准接待、将职务消费等同于职级待遇,讲排场,大手大脚,互相攀比的问题。
7.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以案谋私、以案交友的问题;参与经营或变相经营娱乐场所和企业的问题。
8.轮流安排机关干部外出考察,借学习考察之机进行公款旅游的问题。
(二)执法办案规范不文明的问题
1.执法办案方式方法不当、执法办案不规范,引发群众投诉和网络炒作等问题。
2.程序意识淡薄、执法能力不强、案件无正当理由久拖不决,办案超出规定时限或承诺时限的问题。
3.案卷、卷宗不按规定及时整理、归档的问题。
(三)服务群众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1.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咨询、了解案件相关情况,政法干警态度粗暴、语言不文明、接待群众来访冷硬横推问题。
2.在群众面前居高临下,盛气凌人的霸道作风,为政不廉等问题。
3.宣传工作不到位,群众对司法负担的职能任务、履行的职责权限等内容不了解,对依法开展的活动产生误解的问题。
4.律师不准宴请和送礼法官,律师或公证员乱收费或不按标准收费的问题。
5.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便民窗口不规范,民意沟通渠道不畅通,便民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6.漠视群众感情、群众利益,对群众的涉法涉诉案件不认真受理,不积极复查,不知错纠错问题。
四、方法步骤
从5月份开始至6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学习教育阶段(5月17日前)
1.召开动员大会。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到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动员和部署,教育和引导干部深刻认识进行纪律作风集中整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2.加强学习教育。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市、旗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专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用行业典型、身边典型教育广大政法干警。要结合实际,按照年初党员干部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科学设置课题,主要领导带头授课。学习要有纪录。每名党员至少写一篇心得体会文章。
3.要加大宣传力度。活动期间,及时宣传报道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开展情况,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
(二)查摆问题、检查分析阶段(5月17日—6月15日)
1.认真对照中央、自治区、市委和旗委、政府关于纪律作风方面的有关要求和规定,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的方法,认真开展对照检查,领导干部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服务对象、案件当事人以召开座谈会、民意测评等方式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自觉接受监督;
3.在对照检查、征求意见基础上,对排查出的问题集中整理归类,从产生问题的根源入手,逐条逐项提出整改时限,制定整改标准,落实整改措施。
(三)整改提高、建章立制阶段(6月15日—6月30日)
1.检查整改措施是否到位、整改问题是否落实、整改效果是否明显。
2.整改要贯穿活动始终,做到边学边整、边查边改。要认真分析问题存在的根源,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加大制度的执行力,探索建立相应监督管理机制和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3.政工办对此次专项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专题工作报告,于6月25日前报旗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主要举措
(一)成立领导机构
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司法局成立司法行政系统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做好司法行政系统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指导检查活动开展情况。
组 长:王子华 局长
副组长:郭二云 支部书记
杨冬英 副局长
张 瑞 副局长
卢云鹏 副局长
张钺炜 副局长
何小平 纪检员
成 员: 徐红梅 政治工作办公室主任
张文清 社区矫正办主任
奇托娅 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蒋锁琴 法律服务股股长
袁 平 宣教股股长
乌云斯琴 基层股股长
单鲁涛 秘书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局政工办,负责专项活动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设立举报电话:0477-8968688、0477-8968685、0477-8968693。政工办负责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确保举报问题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结果。
(二)制定方案,组织实施
各司法所、局属二级单位、各股室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贯彻落实。通过设立意见箱、公开举报电话、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广泛征求干部群众及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局机关主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摆问题,努力把问题找准、找全。
(三)查纠结合,完善制度
针对干部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方面查找出的突出问题,逐条梳理、找出症结、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健全完善各项制度。重点要在加强思想教育、规范机关行为、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提高队伍素质、强化监管机制、严格考核奖惩等方面建立健全制度体系,要把制度执行作为制度建设的重中之重,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