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以及《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48号)文件要求,为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现就《鄂尔多斯市“十五五”数字鄂尔多斯发展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一、拟决策事项概况
1.拟决策事项名称:鄂尔多斯市“十五五”数字鄂尔多斯发展规划。
2.拟决策事项承办部门: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3.拟决策事项提出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数字中国、数字内蒙古战略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统一安排,由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牵头,组织编制《鄂尔多斯市“十五五”数字鄂尔多斯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期为2026年至2030年。
4.规划主要内容:《规划》分为总体要求、夯实数字鄂尔多斯建设基础、数智赋能推进“六个暖城”建设任务、全面赋能鄂尔多斯经济社会发展、数智合作与安全发展、保障措施六个部分,并设置13个专栏,围绕数据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六个暖城”建设、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数字安全防护等领域明确了一批重点工程和项目。
二、稳评工作流程
根据决策事项特点,重点围绕《鄂尔多斯市“十五五”数字鄂尔多斯发展规划》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分析调查,充分听取、全面收集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和诉求。在开展前期公众意见调查、座谈论证的基础上,识别因政策实施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并提出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鄂尔多斯市“十五五”数字鄂尔多斯发展规划》的了解程度。
2.对《鄂尔多斯市“十五五”数字鄂尔多斯发展规划》的支持态度。
3.对《鄂尔多斯市“十五五”数字鄂尔多斯发展规划》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意见反馈渠道
自本公示登出1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至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或第三方评估公司。
评 估 主 体: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联系人:阿其图0477-8581167第三方评估公司:内蒙古政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 鹏15304775565
反馈邮箱:nmgzzj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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