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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金霍洛旗2026年驭风行动项目投资主体优选公告

来源:伊金霍洛旗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10-28 1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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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农业农村部关于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发改能源〔2024〕378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2026年全区驭风行动项目建设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能源新能字〔2026〕353号)、《鄂尔多斯市能源局 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关于2026年驭风行动新增建设容量有关事宜的通知》(鄂能局发〔2026〕56号)文件要求及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伊金霍洛旗能源局会同伊金霍洛旗农牧和水利局委托第三方优选服务机构组织伊金霍洛旗2026年驭风行动项目开发主体优选工作。本次优选工作按照“公平公正、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欢迎具备申报资格的企业前来申报。

  本次优选公告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网址:www.yjhl.gov.cn)发布。

  一、 基本情况

  (一) 优选方:伊金霍洛旗能源局  伊金霍洛旗农牧和水利局

  (二) 监督机构:伊金霍洛旗能源局机关纪委、伊金霍洛旗农牧和水利局机关纪委

  (三) 优选服务单位:第三方服务机构

  (四) 建设地点:伊金霍洛旗境内

  (五) 建设内容:在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境内,建设驭风行动项目3万千瓦,单个嘎查村关联的风电规模不超过2万千瓦。

  (六) 优选内容:

  本次对伊金霍洛旗驭风行动项目开发主体进行公开竞争优选,申报企业在全面评估项目建设和经济条件的基础上,针对项目具体情况编制申报文件。优选评审将根据企业综合能力、项目前期工作、乡村振兴发展、社会发展贡献等情况,对各申报企业提交的申报文件进行优选评分,按排名顺序作为开发主体推荐的依据。

  二、 申报企业资格要求

  (一) 申报企业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 申报企业可以单独申报,也可以组成联合体申报。联合体须由绝对控股方作为牵头人,并提交联合体协议,协议应当明确牵头人代表全部联合体成员负责优选工作所有事务,包括但不限于组织申报、取得相关支持性文件、签订相关协议等。联合体各方应在中选后,共同与优选方签订履约协议,就中选项目向优选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申报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申报。

  (三) 申报企业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时间以申报文件递交截止日为准。

  (四) 项目纳入建设规模后,不得自行转让项目或股权;项目建成并网后,确需变更投资企业的,要将收益共享作为项目转让合同的重点条款,确保项目全寿命周期按约定共享发电收益。

  (五) 对于已取得建设规模且一直未建导致项目作废的企业,不得参与此次项目申报。联合体任一成员存在上述情形的,联合体不得参与申报。

  (六) 申报企业应承诺严格按照申报文件有关工程技术指标落实项目建设,设计、施工、验收、评估等方案严格遵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标准、规程规范、技术管理要求。

  (七) 申报企业应承诺项目建设满足国家与地方政府关于生态环保、土地、林草、能耗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政策要求。

  (八) 申报企业应承诺做好项目建设、验收和运行工作,配合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做好运行监测,及时报送数据,接受并配合对项目设计和技术方案的监督检查。

  (九) 申报企业应承诺优选相关材料和数据仅用于本次优选工作,按规定做好相关保密工作。

  (十) 申报企业应承诺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用于本次优选的技术和经济性指标真实,符合行业近期合理水平。经专家评估,若出现极端不合理情况,自愿扣除相应得分。

  (十一) 申报企业应承诺自愿承担国家和自治区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

  (十二) 申报企业在获取项目指标后,原则上需在2026年内开工建设,并形成有效投资。

  (十三) 申报企业应承诺与相关嘎查村集体建立产权清晰、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严格按申报方案落实收益共享,每年年初向旗能源局、农牧和水利局报送上一年度项目收益及收益共享落实情况,并接受项目全运营周期内的监管。

  三、 时间及地点安排

  (一) 申领工作文件日期:2026年10月28日-2026年11月3日(9:00-17:00)。

  (二) 申领工作文件方式:本次工作文件采用网上申领模式。

  (三) 申领要求:申领人员将本人身份证扫描件、申报企业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扫描件、申报企业信息表(见附件,加盖公章版及可编辑版)发送至eedsltyqyx@163.com,邮件主题为“申报企业名称+伊金霍洛旗驭风行动(风电帮扶)项目开发主体优选申报企业信息”,工作联系人会将工作文件发送至对应邮箱。

  (四) 申报企业申报文件递交日期:2026年11月4日上午8:30-12:00,逾期不予受理。

  (五) 申报企业申报文件递交地点:伊金霍洛旗能源局(水岸金钻大厦西塔1721室)。

  四、 其它

  (一) 工作联系人及电话:

  伊金霍洛旗能源局        伊金霍洛旗农牧和水利局

  电话:0477-3850019         电话:0477-8969100

  (二) 工作联系邮箱:eedsltyqyx@163.com

  附件1:申报文件企业信息表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2026年全区驭风行动项目建设有关事宜的通知》 

  附件3:《鄂尔多斯市能源局 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关于2026年驭风行动新增建设容量有关事宜的通知》 

主办: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承办:伊金霍洛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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