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9日,《伊金霍洛旗矿区移民安置补偿办法》(伊政发<2024>85号)(以下简称“办法”)颁布实施。根据《鄂尔多斯市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跟踪反馈和后评估办法》(鄂府办发〔2024〕3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鄂府办发〔2023〕96号)规定,伊金霍洛旗矿区移民服务中心将对办法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切实做好评估工作,优化完善矿区移民政策体系,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公正,伊金霍洛旗矿区移民服务中心特就办法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围绕“办法本身是否存在问题,办法实施效果如何,办法在实施中存在哪些问题及原因,如何改进,并对办法提出是否继续执行或中止执行或终止执行或调整修改”等方面,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二、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1.纸质材料:邮寄至伊金霍洛旗矿区移民服务中心信访法制室(地址:伊金霍洛旗阿镇环保大厦7014 ,信封注明 “办法意见反馈”字样)。
2.现场反馈:前往伊金霍洛旗矿区移民服务中心信访法制室(地址:伊金霍洛旗阿镇环保大厦7014 )。
四、相关说明
1.反馈意见需真实有效,建议注明姓名、联系方式及单位(如有),以便进一步沟通。
2.将对所有反馈意见进行梳理汇总和研究论证,作为办法优化完善的重要参考,反馈信息将严格保密。
3.办法全文可通过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栏查询。
感谢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与配合!
伊金霍洛旗矿区移民服务中心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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