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巴日图塔村村民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规定伊金霍洛旗农牧和水利局关于申请乌兰木伦河干流(转龙湾至活鸡兔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征用乌兰木伦镇巴日图塔村67公顷集体土地,现依法发布土地征用告知书。
一、征用土地目的
本次征用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2条第四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求,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二、征用土地范围、位置
该项目征用土地位于乌兰木伦镇巴日图塔村境内,被征用土地具体位置以伊金霍洛旗农牧和水利局关于申请乌兰木伦河干流(转龙湾至活鸡兔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用地范围为准。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乌兰木伦镇、伊金霍洛旗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征用补偿登记工作。请拟被征用土地使用权人配合土地征用工作,办理土地征用及地上附作物和青苗等补偿登记手续,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告知,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其补偿以调查结果为准。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为期10个工作日。在本公告发布期内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配合做好拟征地范围内地面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调查并对调查结果共同确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用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告知












蒙公网安备 1506270200025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