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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伊金霍洛旗分局关于2025年5月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拟批准的公示

来源: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伊金霍洛旗分局

发布时间:2025-05-08 17: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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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5月8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5年5月8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8969054
    传    真:0477-8969054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伊金霍洛旗分局
    邮    编:0172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基本情况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1

中煤北京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结构件涂装线车间建设项目

伊金霍洛旗蒙苏经济开发区零碳产业园东片区A5-03地块中煤北京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现有厂区内

中煤北京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内蒙古钜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建设内容:建设1间结构件涂装车间,占地面积4812.73m2

1、废气:抛丸废气、喷砂废气经一套“重力沉降+旋风除尘+脉冲反吹滤筒除尘器的三级方式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漆、刷漆废气经负压收集+6级干式漆雾过滤系统+沸石固定床+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工艺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烘干室热风炉燃料燃烧废气:本项目设置2台热风炉,热风炉燃料废气分别经各自设备自带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烟气最终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2、废水:本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
喷漆过程无生产废水产生。
3、噪声:车间内设备合理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安装消音器、厂房隔声,厂界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喷漆、刷漆过程中产生废漆渣、漆雾过滤器废纸壳、漆雾过滤器废过滤棉、废过滤袋、废水性漆及水性漆桶,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催化剂、废沸石分子筛,暂存于中煤北京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废催化剂(催化剂为陶瓷基载体的Pt、Pd贵金属型催化剂),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可知,该催化剂暂时还没有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待企业运营后按照国家规定废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予以认定,催化剂定期由厂家更换,每3年更换一次,更换后由有资质单位厂家处理或送往当地主管部门指定的场所,不在厂区暂存。
抛丸及喷砂除尘灰、废布袋、滤筒除尘器废滤桶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中煤北京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相关部门处置。

2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补连塔煤矿改建项目(新建风井场地)建设项目

伊金霍洛旗补连塔煤矿项目北风井场地内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

内蒙古华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建设内容:新建缓坡斜井、井口房、搅拌站、井口联建楼、地泵房及配套,占地面积:26360m2。

1、废气:灌浆黄土原料装卸与贮存均采用全封闭式储库/厂房的抑尘措施,可减少约99%的粉尘排放量,可有效抑制粉尘;对环境影响较小,能够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中的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
3、噪声:各种设备独立基础、减振垫、封闭隔音;风机减震、消声器;水泵独立基础、减振垫,厂界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矿井设备产生的废机油和废油桶在现有煤矿厂区危废库暂存后委托第三方处理。

3

水岸新城新时代中学(完全中学)建设项目

伊金霍洛旗,朝阳街南、泰康东街北、和春路东、和阳路西

伊金霍洛旗教育体育局

鄂尔多斯市奇胜安环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05675㎡,新建3栋教学楼、1座报告厅、1座图书馆、1座食堂、3栋宿舍、1个操场、1个环形跑道、1个看台、物理实验室4间,生物实验室4间,化学实验室4间等其他配套设施。

1、废气:食堂油烟经一台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一根专用油烟暗道至食堂楼顶高空排放;汽车尾气经地下车库排风系统强制通风;实验室设置通风橱,实验室废气由通风橱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处置后,最终引至楼顶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由化粪池收集后,最终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行处置;本项目按“雨、污分流”设计,雨水经雨水渠排至市政雨水管网;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实验室废液(含重金属废液)由PE桶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酸、碱废水分别使用PE桶收集,不混合,后续进行中和处理后,排入化粪池内,最终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市政管网。本项目使用的绿化用水全部蒸发散失,不外排。
3、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措施,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
5、固废:①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②餐厨垃圾(食物残渣、废油脂):定期交由厨余垃圾处理单位进行处理;
③隔油池底泥(废油脂):与餐厨垃圾统一收集定期交由厨余垃圾处理单位进行处理。④实验室废液(含重金属废液)(HW49900-047-49):使用PE桶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⑤变质或失效的药剂(HW49900-999-49):使用PE桶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⑥废实验室用具(HW49900-047-49):使用PE桶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⑦废活性炭(HW49900-041-49):使用PE桶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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