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欢迎您!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 | www.yjhl.gov.cn |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伊金霍洛旗分局关于2024年8月2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拟批准的公示

来源: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伊金霍洛旗分局

发布时间:2024-08-21 16:23:00

字号:大中小

保存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21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8969054

传    真:0477-8969054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伊金霍洛旗分局

邮    编:0172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基本情况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1

鄂尔多斯市盛世开源纯净水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0吨白酒生产项目

伊金霍洛旗苏布尔嘎镇查干日格召村一社鄂尔多斯市盛世开源纯净水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鄂尔多斯市盛世开源纯净水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金绿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新建一条300吨白酒原酒酿造生产线、一条450t/a的勾兑生产线其配套设施等,项目建成达产后设计产能为年生产300吨白酒原酒,本项目年生产白酒原酒300t,勾兑后年产450t瓶装白酒,其中53%vol酒150t,42%vol酒300t。基酒度数为65%vol,勾兑后白酒度数为53%vol、42%vol。

1、废气:本项目破碎车间产生的废气,经过集气装置和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发酵车间产生的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拉运至内蒙古久科康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3、噪声:选取低噪音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震、消声器/隔声罩等方式进行治理,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4、固废:项目产生的酒糟、窖泥外售至饲料厂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外售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和活性炭交由厂家回收;碎酒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2

鄂尔多斯市盛世开源纯净水有限责任公司年产 5万吨瓶、桶装饮用纯净水生产项目

伊金霍洛旗苏布尔嘎镇查干日格召村一社

鄂尔多斯市盛世开源纯净水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金绿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新建一口水源井、 新建标准化厂房等附属用房及其它基础设施等,新建一条高端三合一全自动瓶装及一条全自动一次性桶装生产线,厂区东北角建设取水井一口及配套建设生产附属设施、环保设施。年产5万吨瓶装、桶装水。

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交由阿镇污水处理厂处理,产生的生产废水部分用于绿化,剩余的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交由内蒙古久科康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理。3、噪声:选取低噪音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震、消声器/隔声罩等方式进行治理,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4、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有石英砂和活性炭过滤产生的废石英砂和废活性炭、精密过滤产生的废滤芯及包装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项目产生的废石英砂和废活性炭每2-3年更换一次,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包装工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3

鄂尔多斯市诚凯商贸有限公司年产7万立方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苏勒德霍洛村

鄂尔多斯市诚凯商贸有限公司

内蒙古首环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混凝土搅拌系统、原料储库、水泥筒仓、粉煤灰筒仓及配套的生活办公区,同时配套建设相关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总占地面积为16016㎡。

1、废气:石料装卸、贮存、转运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采用“全封闭储棚+洒水抑尘”治理措施,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排放标准限值;粉煤灰、水泥筒仓粉尘经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仓顶排气口排放,石料破碎颗粒物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标准限值要求;商品混凝土混合搅拌颗粒物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搅拌塔顶排气口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标准限值要求。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定期拉运至内蒙古神东天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霍洛湾煤矿处理,已签订废水处理协议。3、噪声:各产噪设备采用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2类标准的限值要求。4、固废: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沉淀砂石为一般固废,用作混凝土生产原料,不外排;废旧布袋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利用。  

主办: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承办:伊金霍洛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网站地图  

蒙ICP备1200211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6270014

蒙公网安备 15062702000252号

邮箱:yjhlqzwgkbgs@163.com  网站支持IPv6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477-8582238(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