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伊金霍洛旗分局关于2024年2月18日—2月2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2月18日-2月29日我局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2月18日-2月29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7-8581865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伊金霍洛旗分局
邮编:017200
2024年2月18日-2月29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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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批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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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伊金霍洛旗九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3×70MW燃气锅炉项目 |
鄂伊环审字〔2024〕9号 |
2024.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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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鄂尔多斯市神东天隆煤炭经销有限公司沙沙圪台集装站危废库建设项目 |
鄂伊环审字〔2024〕10号 |
2024.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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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鄂尔多斯市鸿亚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拌合站项目 |
鄂伊环审字〔2024〕11号 |
2024.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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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内蒙古星光汇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农业高科技博览园一期项目 |
鄂伊环审字〔2024〕12号 |
2024.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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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鄂尔多斯市亿胜环保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建筑新型墙体材料生产项目 |
鄂伊环审字〔2024〕13号 |
2024.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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