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伊金霍洛旗德荣优鲜超市不合格相关产品核查
处置情况的通告
一、不合格样品基本情况
(一)伊金霍洛旗德荣优鲜超市
样品名称:优质澳芒;
抽样日期:2026-06-25;
抽样单编号:XBJ26150627178338164;
检验报告编号:NTC202601061247;
检验不合格项目:吡唑醚菌酯;
检验机构:英格尔检测认证(山东)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经调查核实,该食品经营单位采购、经营的优质澳芒经抽样检验,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之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者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应当作出不予立案决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该经营户收到不合格的检验报告后,积极提交相关资料并配合调查,对存在的问题给予了高度关注,并及时进行了整改。第一时间对不合格批次优质澳芒进行下架、排查、处置,对店内同类生鲜水果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决定进一步加强产品进货验货、索证索票等理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者及时向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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