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伊金霍洛旗张继汤过桥米线饭店小碗不合格食品检查处置 情况的通报
一、不合格样品基本情况
经营户名称:伊金霍洛旗张继汤过桥米线饭店 样品名称:小碗
检验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等1项
检验机构:伊金霍洛旗检验检测中心
二、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该经营小碗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之规定,我局给予了当事人行政处罚《伊金霍洛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伊市监当罚﹝2026﹞000806号,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该经营户收到不合格抽检报告后,积极提交相关资料并配合调查,对存在问题进行了全面分析和认真整改,决定进一步加强对餐具清洗消毒全面排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经营活动,并及时提交了整改报告。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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