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欣亿佳生活超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一、不合格样品基本情况
(一)伊金霍洛旗欣亿佳生活超市
2026年6月2日及6月8日,伊金霍洛旗欣亿佳生活超市购进的手工粉条,经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铝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经查,该超市在经营过程中,已依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能够提供进货票据、供货方资质证明及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等材料,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晓所购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但符合该法第一百三十六条所列可免予处罚的情形。
鉴于当事人违法行为轻微,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且无主观过错,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相关规定,我局依法作出不予立案决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收到检验报告后,该超市立即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完善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规范供货商档案管理,健全各类经营台账,并已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后续我局将加强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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