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伊金霍洛旗莱源脊骨馆不合格样品检查处置情况的通报
一、不合格样品基本情况
(一)伊金霍洛旗莱源脊骨馆不合格样品,样品名称:小料碗;检验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 检验机构:伊金霍洛旗检验检测中心。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给予警告当场行政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该单位于收到不合格抽检报告之日,对存在问题进行了全面分析和认真整改,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加强对餐饮具的清洗消毒,并及时提交了整改报告。
特此通告。












蒙公网安备 1506270200025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