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检查】伊金霍洛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伊金霍洛旗巴阿格综合超市不合格食品检查处置情况的通报
一、不合格样品基本情况
(一)伊金霍洛旗巴阿格综合超市不合格食品,样品名称:菜豆;购进日期,2024-05-26;销售的菜豆灭蝇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英格尔检测认证(山东)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建议免于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该单位于收到不合格抽检报告之日,对存在问题进行了全面分析和认真整改,加强食品经营加上记录制度、健全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健全各类台账,并及时提交了整改报告。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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