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旗实际,现就2026年秋季学期中小学转学事宜公告如下:
一、转学登记说明
1.登记对象:中小学生随监护人迁移后,新户口或居住地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的学生可以申请转学;
2.义务教育阶段旗内学校在籍毕业年级不允许转学,旗外学校在籍毕业年级允许转学(初三毕业年级学生中考时不享受分招政策);
3.阿镇地区学校间相互不允许转学;
4.处于休学状态的学生不允许转学(转学登记前必须复学为在校生);
5.鄂尔多斯市内初中转入的,或市外初中转入学籍不满两年的,以及在鄂尔多斯市范围内参与“阳光分班”后转出市外,又从市外申请转入我旗的,中考时不享受分招政策(具体按鄂尔多斯市关于享受分招政策条件执行);
6.义务教育阶段申请转入伊金霍洛旗的学生均需在网报系统进行报名登记(预申请转入基层乡镇学校、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小学、伊金霍洛旗综合实验中学的学生直接在系统中选择对应的学校);
7.高中阶段转学须咨询高中学校,在该校对应年级有学位的前提下,经高中学校同意、市教体局审批后方可办理转学。
二、申请登记时间
2026年8月1日上午8:30—8月7日下午5:00。
三、转学登记方式
请家长在指定申请登记时间内通过“蒙速办”手机应用程序进行登记,或通过电脑访问鄂尔多斯市阳光入学(中小学)学生转学登记网址进行线上登记:https://ygrx.ordos.edu.cn:49292。对于无法在线上操作的家长,可携带转学所需全部资料,前往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文明东街国泰广场CBD行政办公区T1-T2裙楼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B区B301窗口,届时将有教体局工作人员提供指导性办理服务。
注意:逾期将不予受理,登记信息必须完整、真实有效,仅注册或未上传所需资料,不予分配学校。
四、登记所需资料
1.监护证明:学生及监护人居民户口簿原件照片。(父母亲与学生不在同一户口本,还需上传出生证或结婚证照片)。
2.居住证明:自有住房的,提供以下第一项或第二项,租房居住的提供第三项。
(1)父母一方的房产证原件(如果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照片;
(2)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合同原件,购房交费收据原件照片;
(3)租房的,提供所辖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原件照片。
五、分配原则
严格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班额标准的有关规定(中学不超50人,小学不超45人),合理控制学校规模和班额,避免出现择校、择班和大班额等问题,转学生分配根据家庭住址位置、居住方式、困难程度、佐证资料是否齐全等因素,同时结合现有学校对应年级班容量情况,统筹分配到相关学校就读。
注意:每所学校每个年级须预留该年级最大班额总数的3%的空余学位,主要用于休学学生复学等情况使用。
六、领取转学分配通知单时间
登记转学的家长于2026年8月30日上午8:30—12:00到伊金霍洛旗教育体育局一楼102室(从邮政局后院正对的侧门进入)领取转学分配通知单。
七、转学业务咨询电话
0477-8691592
伊金霍洛旗教育体育局
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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