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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金霍洛旗2026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新生招生入学实施方案

来源:伊金霍洛旗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6-05-06 1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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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做好2026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各项工作,保障我旗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有序推进中小学小班化教学改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全面发展学前教育实施意见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入园入学办理一件事指导意见》《鄂尔多斯市办理新生入学“一件事一次办”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1

  招生入学对象

  在伊金霍洛旗属地内合法居住(有房或租房),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一)幼儿园小班入学必须满三周岁,即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二)小学一年级入学必须满六周岁,即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在义务教育阶段建立学籍的适龄儿童。

  (三)初中一年级入学必须是2026年小学应届毕业的适龄儿童少年。

  (四)具备入学条件的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

  2

  新生入学划片依据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二)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依街道(社区)、路段、居住小区、村组等,为每一所学校合理划定片区范围(详见伊金霍洛旗2026年秋季中小学招生划片范围及相关事宜公告)。

  3

  新生入学分配原则

  (一)阿镇地区小学、幼儿园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居住地址情况,遵循“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为每所学校(阿镇地区公办及普惠性合作办学幼儿园)合理划定招生范围,该范围内的学生按学位类型一至六类依次进行招生(在某一学位类型录取过程中,如剩余招生计划数少于该学位类型报名人数,则适时启动电脑随机配位入学)。当片区学校招生计划学位录满后,招生范围内其余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调配到周边相对就近的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含注册民办幼儿园及非普惠合作办学幼儿园)就读。

  (二)阿镇地区以外小学、幼儿园

  1.上湾地区小学,参照阿镇地区学位判定规则和划片办法执行。

  2.阿镇和上湾以外的其他地区的小学新生,统一通过网报采集信息,由各学校自行招收所在片区学生。在招生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下几个原则:一是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二是严格控制班容量,小学每班不超45人;三是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正常入学。

  3.阿镇地区以外幼儿园,不需要参加网报,直接到所在地幼儿园报名。

  (三)初中分配原则

  为统筹我旗教育资源配置,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从2026年秋季开始,初中学校实行“对口直升”与“招生划片”相结合的方式,学生网报自愿选择一种方式入学,确认提交后不得更改。

  初中学校按照招生计划,依据对口直升情况,空余学位在划片范围内按照学位类型依次招生(在某一学位类型录取过程中,如剩余招生计划数少于该学位类型报名人数,则适时启动电脑随机配位入学),当片区学校招生计划学位录满后,招生范围内其余学位的适龄少年调配到周边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阿镇地区以外小学毕业生在阿镇地区具有房产学位资格的,按照招生划片分配原则入学。不具有房产学位资格的,根据学位情况随机配位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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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学、幼儿园新生学位类型设置

  根据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以适龄儿童户籍判定学位)和居住情况,将新生入学学位设置为六个类型。

  一类: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属伊金霍洛旗户籍,法定监护人在阿镇有合法的住房产权手续。

  二类: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非伊金霍洛旗户籍,法定监护人在阿镇有合法的住房产权手续。

  三类: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属伊金霍洛旗户籍,法定监护人在阿镇有合法的公寓产权手续。

  四类: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非伊金霍洛旗户籍,法定监护人在阿镇有合法的公寓产权手续。

  五类: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属伊金霍洛旗户籍,在阿镇地区租房居住。

  六类: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非伊金霍洛旗户籍,在阿镇地区租房居住。

  5

  教育优待

  (一)驻伊金霍洛旗现役军人子女、伊旗籍的烈士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移民管理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和伤残警察子女,提供单位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其子女入学时给予适当教育优待。

  (二)支持人口调整政策,有效减轻家长负担,对二孩、三孩入学进行适当照顾。凡因学校划片发生变化而产生二孩、三孩不能与其在读兄(姐)分配在同一学段同一所学校的情况时,在兄(姐)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在学位空余的情况下,将二孩、三孩安排在其在读兄(姐)同一学段的同一所学校就读。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学校,允许家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捆绑进行。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困难残疾人家庭提供有效期内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困难家庭救助证》或《残疾人特困证》,其子女入学时给予适当照顾。对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安排随班就读;符合特殊教育学校入学要求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建议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不能到校接受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安排学校注册学籍并送教上门。

  (四)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孤儿、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等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6

  报名要求及安排

  (一)报名时间

  幼儿园

  5月11日8:30—5月15日17:30

  小 学

  5月18日8:30—5月22日17:30

  初 中

  5月25日8:30—5月29日17:30

  未及时在上述时间段报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进行补报名

  补报名时间:7月27日—7月31日

  (注:旗内在籍的幼儿园、小学毕业生,必须在第一次网报时间内报名,第二次补报登记的,不予审核分配学校)。

  (二)报名入口

  家长可以登录内蒙古政务服务网(鄂尔多斯)、“蒙速办”(鄂尔多斯)微信小程序或“蒙速办”APP(鄂尔多斯)“鄂尔多斯教育在线"进行网络报名。

  (三)确认交表

  小学于5月18日至5月22日,初中于5月25日至5月29日,家长将签字确认后的《2026年鄂尔多斯市中小学新生入学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交到原就读小学(幼儿园)。

  旗外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在网上登记时“原就读小学(幼儿园)”一栏要选择“以外其他小学(幼儿园)”,家长将签字确认后的《登记表》交到伊旗教体局基教股102室。

  幼儿园新生报名后无需提交纸质版《登记表》。

  特殊情况:

  中小学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及申请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按要求把个人申请和佐证材料同时交到原学校,非伊旗毕业的申请自行交到伊旗教体局基教股102室。

  幼儿园符合教育优待条件的适龄儿童,按要求把个人申请和佐证材料自行交到伊旗教体局学前教育管理办公室(201室)。

  (四)报名材料审核

  旗教体局将联合多部门对登记信息进行线上审核验证。

  1.户籍材料

  (1)2026年小学、幼儿园入学,户籍迁入时间须在2025年5月1日之前;2026年初中入学,户籍迁入时间须在2026年6月30日之前。2027年入学,户籍迁入时间须在2026年12月31日之前。之后入学的,户籍迁入时间须满1年(上一年5月1日之前)。

  (2)适龄儿童少年与监护人(父母)、房屋产权人的户籍信息由伊金霍洛旗公安局核验。

  未在规定时间内迁入户籍,降低一个学位类型。

  2.住房材料

  (1)自购房

  《不动产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信息由伊金霍洛旗不动产登记中心核验。

  《商品房买卖合同》和《经济适用房审批表》信息由伊金霍洛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核验。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和《房屋兑换协议》信息由伊金霍洛旗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核验。

  自建房审批手续由审批机构出具证明并进行核验。

  “其他证明材料”由相关单位负责认定并核验。

  (2)租房

  居民居住证明信息由所在社区核验。

  3.其他材料

  《结婚证》信息由伊金霍洛旗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核验。

  《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由伊金霍洛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核验。

  特别说明:对提供虚假信息者将依据相关法律条款追究其责任,将其子女随机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4.关于房产的说明

  (1)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的产权登记人必须是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其监护人,非夫妻双方共有房产,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产权所占比例必须大于51%(非夫妻双方共有的房屋产权,但不明确共有人所占比例的,一律认定为租房)。若产权登记人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则适龄儿童少年与产权登记人必须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法定监护证明。

  (2)新购房未网签、已网签但不具备居住条件、购买二手房未过户的房产及购买无学位的二手房入学的,认定为“学位类型六”。

  (3)商业用房、写字楼、车库等非居住性质的场所不予用作入学住房登记。

  (4)房产购买年限:

  2026年小学、幼儿园入学,《不动产权证书》《网签合同》登记截止日期须在2025年5月1日之前。2026年初中入学,《不动产权证书》《网签合同》登记日期须在2026年6月30日之前;2027年入学,《不动产权证书》《网签合同》登记日期须在2026年12月31日之前。之后入学的,《不动产权证书》《网签合同》登记日期须满1年(上一年5月1日之前)。《不动产权证书》《网签合同》登记日期未在规定时间购买的房产,降低一个学位类型。

  (五)新生划片分配结果查询

  2026年8月27日公布分配结果,家长可以登录“蒙速办”APP(鄂尔多斯)“蒙速办·一次办”进行划片结果查询。教体局将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通过短信推送等方式适时将结果告知家长。

  (六)互换登记

  如有自愿互换分配学校的,双方家长和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到互换学校签字盖章,并于2026年8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旗教体局基教股102室登记备案,幼儿园到学前教育办公室201室登记备案,逾期不予互换。

  (七)报名入学

  幼儿园:8月29日上午8:30到分配幼儿园报名,逾期未报名视为自动放弃,8月30日入园教育,8月31日开学上课。

  小学、初中:8月27日,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阿镇地区学生回原就读学校(幼儿园)领取“入学通知书”)。非伊旗小学毕业的学生在网上查询分配结果,“入学通知书”到录取校领取),8月29日报到,8月30日入学教育,8月31日开学上课。

  (八)阳光分班

  义务教育阶段实行阳光分班,所有报名学生全部参加阳光分班,城区学校由教体局集中组织实施,基层学校由学校自行组织。阳光分班时间拟定为8月30日,阳光分班前各学校必须按照学生实际报到情况进行报到确认,最终确定后实施阳光分班。小学一年级建立学籍以实际入学名单为依据。未参加阳光分班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初一年级未参加阳光分班的学生,三年后参加鄂尔多斯市中考时将不予享受自治区示范、优质高中分招政策。

  以上日程安排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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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

  (一)全市统一使用一个报名系统采集报名信息,每名学生只能报名一次,不可多地报名,请家长慎重选择报名旗区。

  (二)家庭住址填写:所有登记入学者均按不动产权证或网签合同的地址选择社区、小区,并手动输入楼号、单元号、门牌号(注意:所填信息必须与不动产权证或网签合同一致,如无楼号或单元号,则楼号、单元号填“0”)。

  如果居住地列表内查找不到所在小区名称,请选择“其他”项目,并填写详细地址。

  (三)入学登记信息和证明材料必须真实、一致,一次性完整提交,凡登记材料弄虚作假或登记信息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一经查实,不得重新提供材料,只将其随机安排至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审核材料或再次提供审核材料仍不完善的,将随机安排至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就读期间,如发现登记信息资料存在造假等行为,取消已有学校的入学资格。

  针对初中入学,在2026年5月30日—6月30日之间迁入户籍、登记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网签合同》的,需在7月1日—3日带相关资料原件到旗教体局基教股102室线下审核并上传资料。逾期不予受理,并以首次网报信息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四)伊旗户籍小学新生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需在5月18日前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其中在伊旗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应向所在幼儿园递交申请,并由所在幼儿园向教体局备案,在伊旗以外就读的适龄儿童向教体局基教股102室递交申请。

  (五)阿镇地区民办幼儿园不得擅自提前招生,自主选择注册民办幼儿园及非普惠性合作办学幼儿园的适龄幼儿必须在网上登记报名(网上报名时直接选择幼儿园名称报名即可,资料由所在幼儿园开学报名时审核)。

  (六)本次网上信息采集只针对2026年9月中小学及幼儿园入学新生,非起始年级转学时间另行通知。

  (七)开学后完成一年级学籍注册的新生,不允许自行退学,否则下一年将随机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八)从2021年开始,阿镇地区幼儿园、小学全面实行房产学位入学政策。即对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地址及就读学校实施记录。当房屋用于产权人子女入学使用学位的,自该房产地址登记入学之年起,幼儿园3年、小学6年内可分别安排一个就读学位,即“一房一入学名额”(非独生子女除外)。

  当房屋产权人将房产出租并授权租户占用学位的,幼儿园在3年、小学在6年锁定期内不影响房东子女使用学位,但在锁定期内不可以2次出租用于授权租户使用学位。初中从2026年开始实行房产学位入学政策,即初中3年“一房一入学名额”,其他政策与幼儿园、小学一致。

  每年10月31日后才能查询当年秋季入学房产学位使用情况。

  (九)因租房登记入学占用学位,将直接影响房屋产权人利益,所以租户务必取得房屋产权所有人授权。

  租住登记入学者请于报名期间登录网址http://110.40.165.183/home,填写附件3相应的房产学位授权使用居住证明(居住信息须与房屋所有人不动产权证或网签合同地址一致),自行打印后,租户与房屋产权所有人一同前往所在社区进行现场确认及审验手续。未开具房产学位授权使用居住证明的降低一个学位类型。

  (十)我旗采用线上审核方式,家长在网络报名时必须同时将相关证明材料按系统要求进行拍照上传。凡入学地填报为阿镇地区中小学、幼儿园(含北师大第二附属学校)和上湾地区小学,需要上传户籍和住房等资料。填报其他地区小学、幼儿园无需上传资料。选择“对口直升”的小学毕业生无需上传资料。

  (十一)幼儿园新生需在入园报名前进行体检,届时持体检合格证明方可报名。

  (十二)伊金霍洛旗教育体育局每年提前发布“学校划片范围公告”,按年度实行动态调整,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如临时出现片内学生大幅增加,超过校额班额规定,或其他突发情况,伊金霍洛旗教育体育局经请示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对已公布学区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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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招生各项工作,校长为直接责任人。学校要成立专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新生资格审核、报名登记、注册等相关工作。

  (二)各幼儿园需以班统计网报人数、未网报人数、特殊申请人数及申请资料、缓学申请人数,做好申请资料登记、交接等工作,避免出现漏报、错报。

  (三)设立伊金霍洛旗招生入学工作咨询及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学生家长的监督举报。

  阿镇地区幼儿园咨询电话

  0477-8691571

  阿镇地区中小学咨询电话

  0477-8691592

  上湾地区资料审核咨询电话

  王老师:15047395100

  陈老师:18247704184

  举报投诉电话

  0477-8691593

  (四)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伊金霍洛旗教育体育局所有。

主办: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承办:伊金霍洛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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