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涉企检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按照“能联尽联”原则,按照《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金霍洛旗2026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和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6版)的通知》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抽查工作计划。
一、2026年抽查工作计划
(一)抽查时间及对象
1.抽查时间:2026年3月至9月。
2.抽查对象:按照伊金霍洛旗应急管理局双随机的“两库一单”中企业名录库范围,结合2026年执法计划中的监管企业,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二)抽查内容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抽查方式及要求
按照“双随机”抽查工作要求,依据监管对象的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抽查,对信用风险低的企业要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信用风险高的企业要实行严格监管,有针对性的大幅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采用“双随机”抽查(随机选取被检查单位、随机确定监督检查人员)结合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的方式。
(四)抽查比例和频率
对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工贸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按照每年抽查1次,检查事项与企业主体名录库中市场主体随机抽查比例为5%。法律法规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检查事项范围
按照《伊金霍洛旗应急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附件1)内容要求检查。
二、2026年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按照《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金霍洛旗2026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和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6版)的通知》文件要求特制定部门联合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一)抽查时间及对象
1.抽查时间:2026年3月至12月。
2.抽查对象:按照伊金霍洛旗应急管理局双随机的“两库一单”中企业名录库范围,结合2026年执法计划中的监管企业,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二)抽查内容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抽查方式及要求
按照“双随机”抽查工作要求,依据监管对象的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抽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工贸企业由旗应急管理局牵头,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伊金霍洛旗分局配合,采用“双随机”抽查(随机选取被检查单位、随机确定监督检查人员)结合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的方式;煤矿企业由旗应急管理局牵头,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旗公安局、旗自然资源局配合,采用“双随机”抽查(随机选取被检查单位、随机确定监督检查人员)结合现场检查的方式,确保抽查事项覆盖率100%,任务按时完成率100%,检查结果公示率和发现问题后续处置率达到100%。
(四)抽查比例和频率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工贸企业,按照每年抽查1次,检查事项与企业主体名录库中市场主体随机抽查比例为各抽取1家;煤矿企业按照每年抽查1次,检查事项与企业主体名录库中市场主体随机抽查比例为5%。法律法规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检查事项范围
检查事项范围按照部门联合年度抽查工作计划(附件2)内容要求检查。
附件2:部门联合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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