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属地政府、公众对项目实施的态度和社会稳定方面的意见及建议,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及《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将蒙苏经济开发区市政道路延线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关事项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蒙苏经济开发区市政道路延线项目
项目简介:蒙苏经济开发区市政道路延线项目总投资 450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期拟定为 2026 年 7 月至 2028 年 7 月;项目道路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铺设总面积 15200 平方米,道路最大红线宽度为40米,该工程为完善片区路网结构、补齐区域基础设施短板的配套建设项目,建成后可有效解决片区企业车辆通行出入难题,进一步提升片区交通运输保障能力。
项目地点:鄂尔多斯蒙苏经济开发区
二、风险因素
为有效规避、预防、控制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拟对本项目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调查,初步识别拟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主要因素:生态环境的影响、拖欠农民工工资、道路交通运输、流动人口管理与社会治安、碾压线外用地、工程建设管理、项目运行安全等风险因素。
三、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涉及公众对拟实施项目的相关诉求,认为应重点防范的重大社会稳定风险因素,以及防范社会稳定风险的合理可行的措施和建议。
1、任何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估单位提出项目相关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风险的防范及化解的意见和建议。
3、建设单位、评估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开展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四、公众参与方式及公示期限
自公示日期起1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手机短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15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和建议。
地 址:鄂尔多斯蒙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白路
联系电话: 0477--8969460 15335676543
联系邮箱:2419721898@QQ.COM
鄂尔多斯蒙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7月10日
上一篇:












蒙公网安备 1506270200025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