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人反映征收土地程序问题,经核查,2022年6月30日,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发布伊政预公告字(2022)03号土地征收预公告文件,2022年7月23日,政府对征收地块进行航拍,留存土地附着物资料。2022年11月1日,红庆河政府征地工作组到珠兰敖包村主持召开土地征收预公告会议并在珠兰敖包村宣传栏粘贴发布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附佐证)。
关于委托人反映土地征收补偿问题,经核实,鄂尔多斯零碳产业园500MW风光储一体化示范项目实施定址在珠兰敖包村,因该项目在永久用地补偿履行过程中未能与伊金霍洛旗红庆河镇珠兰敖包村四社集体签订土地永久用地合同,同时,伊金霍洛旗红庆河镇珠兰敖包村四社部分村民所提补偿诉求过高且不予配合签订征地协议。红庆河镇人民政府按照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伊金霍洛旗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伊政发【2018]86号)文件、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伊金霍洛旗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伊政发【2018]88号)文件,对伊金霍洛旗红庆河镇珠兰敖包村四社集体的土地补偿款给付标准认定,将伊金霍洛旗红庆河镇珠兰敖包村四社集体土地补偿款款项共计玖拾捌万肆仟柒佰玖拾伍元整(984795元)提存于伊金霍洛旗公证处(附佐证),故委托人反映问题并不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