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有关精神,现对内蒙古开源纳林希里煤炭开发有限公司纳林希里矿井及选煤厂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关情况予以公示,以征求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开源纳林希里煤炭开发有限公司纳林希里矿井及选煤厂项目;
2、建设地点: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
3、建设单位:内蒙古开源纳林希里煤炭开发有限公司
4、建设规模:内蒙古开源纳林希里煤炭开发有限公司纳林希里矿井及选煤厂:800万吨/年
5、项目总投资:项目建设总资金为1141934.69万元
6、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范围:包括井田及工业广场,井田位于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旗政府所在地阿勒腾席热镇240°方位角,直距38km处,井田面积:103.79km²。工业广场位于井田中部,占地面积为29.60公顷,其他相关道路等占地面积20.65公顷。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拟建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可能受项目建设、运行影响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该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影响;该项目建设对当地社会稳定有何主要风险;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建议,以及其他诉求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1、通过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群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取得联系,发表对拟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2、建设单位:内蒙古开源纳林希里煤炭开发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阿镇
联系人:王春波
联系电话:18947937053
3、评估单位:内蒙古中际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新华汇B2309
联系人:徐新华
联系电话:0471-3694645
手机:15804715092
E-mail:nmgzj365@163.com
4、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期限自公示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
公示发布单位:内蒙古开源纳林希里煤炭开发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