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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金霍洛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伊金霍洛旗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伊金霍洛旗政务服务局

发布时间:2022-07-07 09: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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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政府工作部门,各垂直管理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同意,现将《伊金霍洛旗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伊金霍洛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今年,伊金霍洛旗政务公开工作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引导、服务、监督以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效应,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透明政府建设,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提高政策公开质量,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一)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的集中公开。依托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立全旗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库,集中公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和目录,根据立改废情况及时更新。进一步强化政府公文分类展示,持续调整优化主题划分,确保分类准确,便于查阅。充分发挥《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公报》作用,旗政府制发主动公开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要及时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公报》上发布。

  (二)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加大涉企政策公开力度,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根据国家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全旗实际,明确应承接的事项,并全面梳理依法依规自行设立的事项,修订完善全旗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更好地满足企业群众办事需求。

  (三)深化优化政策解读。持续做好重大政策发布解读回应工作,合理确定解读渠道,综合选用图示图解、视频动漫、新闻发布会、专家访谈、场景演示、短视频、集中政策宣讲等解读形式,协调全旗主要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转载,切实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高政策解读的到达率和知晓率。政策解读部门要及时收集、提炼社会公众对政策的普遍关注点和疑虑点,突出新旧政策差异、管理执行标准、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实质性内容,扩大政策施行后解读,积极跟踪解读、多轮解读,对咨询、意见、建议较为集中的内容,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旗长信箱、政务服务场所为依托,加强政策咨询“窗口”建设,针对生育、教育、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政策咨询服务。

  二、强化重点领域公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持续做好政府网站“疫情防控工作”专栏更新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衔接,形成多方协同的工作合力。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保护好个人隐私,避免对相关人员正常生活产生不当影响。

  (五)加强就业创业信息公开。针对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做好政策宣传和推送工作,提升灵活就业劳动用工和社保政策的发布解读质量,加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信息公开力度,畅通维权和咨询投诉渠道。及时发布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及时推广就业服务政策,让更多的人能够知悉并获取相关就业培训等信息。做好失业保险基金使用情况动态公开工作。

  (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持续做好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围绕扎实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等方面工作,及时发布权威信息。重点聚焦国土绿化、防沙治沙、生态环境问题整治、生态环保信访处置、生态环保宣传教育等工作,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推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做好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的公开工作。

  (七)积极做好深化民生信息公开。切实做好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突出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住房保障、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公共文化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及就业供求信息。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供给等方面信息。加大社会救助、卫生健康、养老服务、医疗服务、药品安全、医保监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持续做好住房保障相关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公租房分配等信息公开,加快历史征地信息补录。加强安全生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和预警信息发布及应对处置情况信息公开。

  (八)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严格执行《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公共交通企业信息公开规定》等已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全旗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加强对公共企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提升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水平和能力。重点围绕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公共企事业单位,或者与服务对象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需要重点加强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强化制度落实和社会监督,更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三、紧盯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九)营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做好政府网站“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内容保障工作,推进惠民利企政策措施精准推送,鼓励政策起草部门公开相关统计数据和政策落实情况。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意见建议征集和反馈工作,促进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工作。做好市场监管规则标准和执法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并动态更新,依法做好执法信息公开。强化公共信用信息、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执法监管行为,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十)推动企业降本增效。加强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帮助基层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及时全面准确了解政策,以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到位,推动减税降费政策执行到位。加强对内对外业务培训,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移动客户端、政务服务场所等多种渠道宣传优惠政策,确保政策措施应知尽知、优惠政策应享尽享。推进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开展联合惩戒,引导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

  (十一)助力扩大有效投资。围绕规划重大项目、年度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政策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聚焦推进项目建设、促进工业技改、先进制造业、新兴产业和创新成果转化等方面,加大工作成效的对外发布解读力度。以“常态化走出去、精准化引进来”为重点,切实提升招商引资政策的公开质量。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对重大建设项目的关切,以发布解读的“透”,引导市场预期的“稳”,助力扩大有效投资。

  (十二)促进消费扩容升级。切实做好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相关服务业支持政策和促进消费政策措施的公开工作。在推动假日消费、街区市场、门店商铺、夜间经济等方面,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的引导指引作用。

  四、夯实基层基础,发挥平台作用

  (十三)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参考国务院有关部门印发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继续更新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各镇人民政府要汇总当年面向农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年底前以嘎查村为单位通过嘎查村务公开栏公开,公示期满后在嘎查村委会建档留存,以便群众查询。

  (十四)深化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结合实际,进一步推广运用自治区制定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政策解读工作规范》《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规范》《政务公开绩效考核规范》等8项地方标准,提升应用水平。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地方标准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逐项核查落实情况,确保工作实效。

  (十五)提升依申请公开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为了进一步提升全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一网通办”能力,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网站与自治区政务服务局统一建设的“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接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发改委 政务服务局关于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内财税〔2021〕785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和程序,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秩序。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要求,依法依规答复申请人的申请诉求。

  (十六)发挥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作用。继续推行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加强政府网站内容管理,确保信息发布流程完善、内容准确、导向正确。围绕政府工作重点和社会公众关注热点,合理申请设置网站专题专栏。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十七)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建设管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运行、健康有序发展。明确政务新媒体功能定位,不断优化发布解读、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等功能,加强专题专栏建设,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便捷实用的移动服务。严格落实内容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原则上只转载党委和政府网站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稿源单位发布的信息。

  五、强化指导监督,形成工作合力

  (十八)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健全机制,强化内部管理和内部衔接,确保各项工作的连续性。涉及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和上级部门已印发相关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的,要加强对相关工作的指导监督,落实主管部门责任,确保工作推进到位。伊金霍洛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作用,加强监督调度,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十九)强化队伍建设。各单位要加强政务公开专业队伍建设,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参加市、旗两级组织的集中培训、以会代训、跟班学习等,提升现有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建立政务公开典型经验做法及问题不足通报机制,对创新性开展工作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未落实国家、自治区、市级、旗级政务公开方面政策要求的,或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二十)强化监督保障。伊金霍洛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旗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监督,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做到相关情况和数据应报尽报,全面准确。对不按时发布、发布内容不准确不全面或者发布内容雷同、敷衍塞责并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二十一)强化工作落实。各单位要对照本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梳理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时限逐项推动落实。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对未完成任务的依法督促整改。各单位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伊金霍洛旗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明细

主办: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承办:伊金霍洛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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