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政务服务局关于开展梳理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工作的通知
各镇、各政府组成部门: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内政公发〔2020〕2号 )文件精神,请对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印发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及有关要求,结合本部门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三定方案职责内容等,全面梳理细化本部门政务公开事项,除有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余均应列入公开事项。内容包括具体职责、业务事项、信息类别、内容标准、公开时限、公开形式等要素的本部门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作为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遵循。
各镇、各政府组成部门务必于2020年7月15日前完成政务公开清单梳理工作,并将纸质版报送至旗政务服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人:乔艳霞、张骞,联系电话:8582238,电子邮箱:437426578@qq.com)。
伊金霍洛旗政务服务局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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