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伊金霍洛旗政务信息资源共享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伊政办发〔2019〕34号
旗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伊金霍洛旗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16日
伊金霍洛旗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内政发〔2018〕23号)文件精神,以及6月13日市人民政府召开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部署会议精神,更好地推动我旗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的改革需要,以最大程度利企便民,以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方便快捷为目标,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从全局上和根本上解决政务信息化建设的“各自为政、条块分割、烟囱林立、信息孤岛”问题,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
(二)基本原则
按照“五个统一”的总体原则,全面整合各级政务信息系统,切实避免各自为政、自成体系、重复投资、重复建设。
1.统一标准规范。一是围绕国家、自治区、市政务信息化工程规划,按照国家、自治区、市电子政务外网及共享平台接入相关标准,接入标准统一的政务资源数据共享平台。二是建立动态更新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确保政务信息有序开放、共享、使用。
2.实行统一备案管理。实施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和运维备案制度,推动政务信息化建设和运维经费审批在同级政府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主管部门全口径备案。
3.统一安全保障。在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和整合共享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做好政务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与管理、等级保护测评等工作。
4.统一审计监督。开展统一监督管理。
5.统一评价管理。建立政务信息共享评价指标体系,建立政务信息共享评价与行政问责、部门职能、建设经费、运维经费约束联动的管理机制。
(三)工作目标
根据旗委、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围绕“放管服”改革,全旗的政务信息系统统一接入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内部信息共享,跨部门信息基本联通,对重点领域率先实现人口、法人单位、宏观经济、空间地理信息等基础信息共享。在完善基础数据共享同时,进一步实现公安、卫计、教育、人社、民政、房管、税务等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共享,强化信息数据资源的应用,进一步支撑“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府综合治理能力和办事效率以及业务服务水平。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开展政务信息系统情况自查、构建政务信息资源目录。
2019年8月30日前,各部门对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应用和使用情况开展全面自查,根据国家、自治区、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梳理所掌握的信息资源,摸清数据底数,提出能共享的数据清单,填写《鄂尔多斯大数据发展局关于组织开展旗区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鄂大数据函〔2019〕11号)文件中的调研表(后附),报送至伊金霍洛旗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王丽,田润霖,报送邮箱:2962550@qq.com,联系电话:15149698099、18686253676)。伊金霍洛旗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制我旗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制定政务信息资源管理细则,逐步构建全旗统一、动态更新、共享校核、权威发布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牵头单位:旗大数据发展局,配合单位:旗发改委、教体局等各有关部门)
(二)促进共享,统一接入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2019年9月底前,公共安全、社会信用体系、法律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投资、价格、人口、法人单位、能源(电力)、空间地理、交通、宏观经济、旅游等各部门分散的、独立的信息系统全部接入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牵头单位:旗大数据发展局,配合单位:旗发改委、教体局等各有关部门)
(三)建立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备案制度。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相关项目建设应纳入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旗直部门申请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应及时向旗大数据发展局备案,旗大数据发展局对建设方案进行审核,避免重复建设。(牵头单位:旗大数据发展局,配合单位:旗发改委、教体局等各有关部门)
(四)加强安全保障。
强化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网络安全管理,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风险评估,加强个人隐私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加强政务信息资源采集、共享、使用的安全保障工作,涉及国家秘密的应遵循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安全防护,督促系统建设使用单位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完善安全防护机制,不断提高核心设备自主可控水平。(牵头单位:旗网信办、旗公安局,配合单位:各有关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旗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建立伊金霍洛旗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政府分管副旗长任召集人,大数据发展局局长任副召集人,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建立每季度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定期会商研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
(二)加快工作推进。各有关部门要把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抓紧制定工作推进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强台账和清单式管理,精心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每月向伊金霍洛旗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任务进展情况,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此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加强考核评价。加强对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的考核评价,建立跟踪监测机制,重点对各部门的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数、共享信息数、协同应用数、系统联通率、应用实效等方面进行考核。
附件:伊金霍洛旗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伊金霍洛旗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华瑞锋 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常务副组长:刘槐予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副 组 长:李晓刚 政府副旗长、公安局长
闫彩煜 政府副旗长
张 勇 政府副旗长
孟都巴雅尔 政府副旗长
成 员:李金锋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徐建刚 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贺占平 旗教育体育局局长
奇红梅 旗科学技术局局长
杜彦斌 旗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呼日查 旗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杨君力 旗民政局局长
段宝峰 旗司法局局长
张德强 旗财政局局长
那苏雅拉达来 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瑞雪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折志平 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冯光义 旗生态环境局局长
燕志斌 旗交通运输局局长
徐怀记 旗水利局局长
张志军 旗农牧局局长
陈立军 旗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雷 峰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王 平 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赵永飞 旗应急管理局局长
蒋金山 旗审计局局长
李瑞成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白晓龙 旗统计局局长
王利忠 旗能源局局长
赵海录 旗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奇国庆 旗医疗保障局局长
李成功 旗信访局局长
吴 勇 旗政务服务局局长
刘英秀 旗大数据发展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旗推行全旗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方案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旗大数据发展局,办公室主任由刘英秀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