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做好我旗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结合我旗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依据
主要以《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94号令)、《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鄂尔多斯市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依据,结合伊金霍洛旗实际制定本制度。
三、主要内容
《方案》分为我旗地质灾害基本概况、地质灾害预测、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段和重要防治区域、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四大部分。
(一、)地质灾害基本概况。伊金霍洛旗矿产资源较为丰富,矿业开发活动在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地面塌陷、崩塌等地质灾害。全旗境内存在的突发性地质灾害主要有地面塌陷、崩塌、不稳定斜坡三种类型。其中地面塌陷与崩塌是对全旗社会与经济发展影响较大的地质灾害类型。
(二、)地质灾害预测。预计2024年我旗将是一个气温稍高和降水偏多的年份,但汛期强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地质灾害较往年依然易发多发。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地段,年降水量最多主要集中在5—9月。在降雨达到一定程度时极易引发风化残坡积土、矿区泥石流、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段和重要防治区域。重点防范期:每年汛期即5月-9月为重点地质灾害防治期。重点防治区域:各镇地质灾害分布不均,集中分布于乌兰木伦镇、纳林陶亥镇和札萨克镇3个镇。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表现出与人类工程活动密切相关的特点。地面塌陷隐患点全部分布在煤矿采空区;崩塌隐患点分布于筑路切坡和建筑切坡处;不稳定斜坡则分布于露天采矿的砂土、弃渣排土场上。
四、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夯实主体责任;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制度实施;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形成防灾减灾合力;四是加强宣传培训,提高防灾减灾能力;五是扎实推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六是进一步加强矿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五、制定过程
《方案》于2024年4月,由伊金霍洛旗自然资源局起草,同时按照程序申请旗政府向各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发布。
六、文件施行日期说明
该文件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