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于2024年3月8日正式印发,现就《实施方案》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构建与伊金霍洛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诚信建设工程,统筹推进诚信氛围、信用制度、信用运用、联合惩戒,全面提升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水平,全力办好两件大事,落实“三个四”工作任务,为我旗“集众志、放胆干,走在前、闯新路”提供有力支撑,擦亮“暖城”诚信底色,全方位打造“一起暖·暖伊旗”品牌,为中国式现代化伊金霍洛新篇章提供信用保障。
二、制定依据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鄂尔多斯市诚信建设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我旗《实施方案》。我旗《实施方案》融合、细化了自治区、市两级方案的重点任务,分为七个部分,共梳理了42项重点任务和重点项目清单,明确了2024年49项重点工作任务。
三、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构建与伊金霍洛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诚信建设工程,统筹推进诚信氛围、信用制 度、信用运用、联合惩戒,全面提升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水平,为我旗“集众志、放胆干,走在前、闯新路”提供有力支撑,全方位打造“一起暖·暖伊旗”品牌,为中国式现代化伊金霍洛新篇章提供信用保障。
第二部分“全力提升政务诚信水平”,坚持将政务诚信作为信用体系“第一诚信”,依法行政、守信践诺,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全力打造“守信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清理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或延迟支付企业账款行为;推进惠企政策、招商引资政策宣传到位,开展招商引资政策、惠企政策兑现行动;建立健全行政承诺考核制度,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路径,强化政务诚信信用评价应用,加强公职人员信用教育。
第三部分“全力提升商务诚信水平”,坚持将契约精神作为商业活动“第一基石”,推动市场主体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打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生态。引导企业加强诚信建设,强化全旗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加强重点行业信用监管;在全旗范围内全面落实信用奖惩机制,发挥信用信息对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作用,提升信用融资服务水平。
第四部分“全力提升社会诚信水平”,坚持诚实友善为“第一本色”,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和个人诚信水平,以诚相待、以信为本,建设一座人与人之间不设防的城市。开展民生领域失信问题治理行动,加强各类主体信用建设,在全旗范围内依法依规惩治严重失信主体;依托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多元汇聚涉农数据资源,逐步形成以大数据为支撑的农村信用体系;大力弘扬诚信文化。
第五部分“全力提升司法公信水平”,坚持司法公信为公平正义“最后防线”,提升司法工作透明度,坚决杜绝司法不公,全面打造更高水平、更有温度的“法治伊金霍洛”。从严整治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依法公正办理涉企案件,严肃处理以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问题,依法甄别纠正一批涉企冤错案件;严厉惩治虚假诉讼,严厉打击通过虚假诉讼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开展重点领域执行攻坚,开展涉府、涉企、涉民生、涉金融案件执行专项行动;整顿律师、公证、仲裁等法律服务行业秩序,建立失信惩戒对象制度,依法整治违法违规执业问题。深化涉府案件执行清零专项行动,开展民营企业司法保护专项行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第六部分“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服务营商环境”,完善信用平台建设,依托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长效机制;全力推动信用信息报送工作,全量归集共享“双公示”信息;贯彻落实《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完善信用修复协同联动机制;提升信用服务能力,通过将信用信息嵌入政务服务全流程,实现对社会信用主体全生命周期的信用监测和预警。
第七部分“保障措施”,围绕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调度、强化要素保障、推进监督考核、加强宣传推广等5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