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伊金霍洛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总体安排部署,为全面推进我旗人事劳动社会保障事业有计划、有步骤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保持社会稳定,我们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经过反复讨论研究,特制定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事业“十二五”规划。
一、人事人才和劳动社会保障事业“十一五”时期主要成效
(一)人事人才方面
“十一五”期间,我局始终坚持解放思想观念,创新工作方法,执行人事政策,规范管理机制,重点做好了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人才引进、培训和管理工作,不断强化公共服务意识,全面推动各项工作协调发展。重点抓好了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深入贯彻实施公务员法,规范公务员管理,共开展了5次公务员培训活动,累计培训公务员4500余人次。二是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职称制度改革。三是大力实施人才引进战略,共引进各类人才58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2人,本科学历的31人,专科学历的25人。年龄在35岁以下的有30人,36岁至40岁的有15人,41岁至45岁的有13人。主要从事教育教学、现代农业、声乐器乐、舞蹈、编导等工作。累计有2726名本地大学生实现稳定就业。四是加强了人事人才服务功能。五是建立健全了全旗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信息数据库。
“十一五”期间,我旗人才队伍状况:我旗共有党政人才1340名。年龄结构为:30岁以下336人,占25.1%;31-35岁284人,占21.2%;36-40岁323人,占24.1%;41-45岁215人,占16%;46-50岁162人,占12.1%;51岁以上20人;占1.5%。学历结构为研究生28名,占2.1%,本科生273人占20.4%。大专682人,占50.9%;中专263名,占19.6%,高中及以下94名占7%。专业技术人员4432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387人,占人员总数的8.89%;具有中级职称的1535人,占人员总数的35.25%,具有初级职称的2510人,占人员总数的56.63%。具有研究生学历的5人,本科学历的1475人,专科学历的2059人,中专学历的752人,高中及以下学历的140人。年龄结构分布为:35岁及以下的有1874人,36岁至40岁的有1238人,41岁至45岁的有567人,46岁至50岁的有606人,51岁至54岁的有110人,55岁及以上的有37人。行业分布情况为:工程技术人员271人,农业技术人员368人,卫生技术人员517人,教学人员2127人,经济人员795人,科学研究人员6人,会计人员121人,统计人员41人,翻译人员2人,图书档案、文博人员44人,新闻出版人员15人,律师公证人员4人,播音人员6人,工艺美术人员8人,艺术人员37人,政工人员70人。企业管理人员852名,学历结构为:大专以上238人,占27.9%;中专317人,占37.2%;初中以下297人,占34.9%.年龄结构为:35岁以下210人,占24.6%;36-45岁368人,占43%。专业技术结构为:高级职称45人,占5.3%,中级职称133人,占15.6%;初级职称74人,占8.7%。
(二)就业再就业方面
“十一五”期间,我局以实施“城乡居民充分就业工程”为载体,通过采取政策推动、经济拉动、培训助动、市场促动等有效措施,并结合全旗经济发展和调整经济结构的实际,出台了一系列推进农牧民工就业服务工作的配套文件,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在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效:全旗累计投入就业再就业资金3067万元,发放小额担保贷款70487万元。全旗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0819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784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190人,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54474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完成职业技能培训24221人,创业培训1360人,就业引导性培训21031人。通过几年来的艰苦工作,全旗的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不断优化,就业渠道不断拓宽,就业形式更加灵活,从总体上保持了就业局势的稳定。
(三)社会保障方面
自2006年以来,我旗社会保险事业走过了五年的光辉历程。五年来,在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上级职能部门的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维护参保职工利益和社会稳定为目的,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深入扎实的开展了社会保险各项工作,经社会保险战线全体干部职工努力拼搏,在全旗已初步建立起了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覆盖多种经济成份、多种身份的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制度,充分发挥了社会“安全网”和“减震器”的重要作用。
1、养老保险工作取得新成绩。截至2009年,我旗企业及合同制工人参加养老保险为9012人,共收缴养老保险费8405万元。缴费中断率控制在1%以内。现在养老保险基金滚动结余达13955万元。2004年开始实施的转制企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工程,2009年继续得到巩固和加强,有3563名转制企业下岗人员及个体工商户享受到财政共补贴1127万元的养老保险费,解除了这部分困难群体老有所养的后顾之忧,进一步提高了全旗的社会保障水平。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继续保持100%, 2009年,全旗企业及合同制工人离退抚人员共计1889人,应发放养老(抚恤)金3358万元,已全部按时足额发放到位,确保了这部分人员的基本生活。另外,按照要求,2009年一月份,为全旗符合条件的1228名企业退休(退职)人员进行调整养老金待遇,人均月增117元。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290.53元,所增待遇都按月兑现。
2、医疗保险工作稳步推进。截至2009年全旗参加医疗保险在职职工16809人,退休人员3194人,总计20003人。共收缴医疗保险费3508万元(其中收缴基本医疗保险费3214万元、收缴大额医疗保险费294万元);支付医疗保险金2707万元(其中支付基本医疗保险金2420万元、支付大额医疗保险金287万元)。现在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083万元。继续深入开展转制企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工程,2009年全旗转制企业人员中,有2609名在职人员享受到财政为每人补贴1740元的医疗保险费,有1146名退休人员享受到财政为每人补贴899元的医疗保险费。同时这部分人都享受到旗财政为每人补贴96元的大额医疗保险费,确保了这部分困难群体病有所医的需求。
3、工伤、生育保险工作巩固发展。截至2009年全旗参加工伤保险人数12080人,共收缴工伤保险费440万元。为因工伤残职工支付工伤保险金137万元,现在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548万元,为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出了应有的作用。全旗生育保险参保人数7375人,共收缴生育保险费158万元,并为生育女工共支付生育保险金28万元。现在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343万元,有力地维护了生育女工的合法权益。
4、精心组织,重点突破,城乡居民社会保险扩面工作成绩显著。我旗2007年启动实施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两项惠民工程,在旗委、旗政府高度重视与关心支持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这两项惠民工程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到2009年年底,全旗有53113名(包括已享受养老待遇的18691名农牧民)农牧民参加了养老保险,有1771名(包括已享受养老待遇的1040名城镇居民)城镇居民参加了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76.9%,共收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7921万元,支出6230万元;全旗有25135名城镇居民参加了医疗保险,收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400万元,支出370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85%。另外,与上级业务部门及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圆满上划,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顺利实现了市级统筹。
5、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基金安全完整和平稳运行。“十一五”期间,通过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严格规范各项基金支出,严厉查处基金欺诈行为,没有出现违规征缴、违规经办、超范围支付和挪用基金情况,社会保险基金实现平稳运行,确保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一是在用人单位缴费工资稽核方面,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全旗各类企业及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对参保人员的缴费工资进行认真核查,核定率达100%,有效防止了少报、漏报、瞒报职工人数和工资基数等现象,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运行。二是在离退抚人员生存认证工作方面,按照要求,对全旗离退抚人员进行了全面的指纹认证,同时还定期深入全旗各镇,与各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密切配合,对企业离退休人员及享受抚恤人员生存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有效遏制了虚报冒领养老(抚恤)金行为发生。三是在社会保险待遇支付方面,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支出,都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规范支出。如在办理退休手续的审核中,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对养老金的每一项构成都进行认真核对;在医疗保险费报支中,加强审核,严格把关,杜绝了以人情报药费等不良现象,有力地维护了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
(四)劳动保障方面
城乡一体化劳动保障体系不断健全。截至目前,全旗7个镇都建立了劳动保障事务所,初步形成了旗、镇和村、社区三级劳动保障服务体系,推进了劳动保障工作城乡一体化。劳动用工管理和维权执法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十一五”期间,开展主动监察用人单位1002户,劳动者纠纷投诉案件处理254起,涉及劳动者4193人,追回拖欠工资1756.477万元,结案率达到99%。
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12起,调解98起,裁决14起。
二、当前发展存在的问题及面临的形势
(一)党政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年龄老化、结构不合理的问题较突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各类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比较缺乏,整体素质偏低;人才激励机制不够完善,尊重人才、激励人才积极发挥作用的机制还不够完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滞后,管理机制不活。
(二)就业工作面临着许多矛盾和问题。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市政府对就业工作更加重视,政策更加完善。二是我旗经济继续呈持续快速增长势头,将带动就业岗位和的增加。三是各项改革继续深化,为就业工作注入新的发展动力和奠定良好的基础。四是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目标的提出,指明了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方向。“十二五”期间,是困难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攻坚期、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加速期、劳动关系复杂多变期,必须高度重视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全旗就业形势依然严峻。整个“十二五”期间,就业困难群体、高校毕业生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及外来劳动力几股人流汇集,劳动力总量供给过大、技能水平与岗位需求不相适应,未来几年上述内容仍是就业的主要矛盾。
(三)社会保障工作压力加剧。“十一五”期间我旗社会保险工作虽然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但在开展过程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相关部门配合联动还不够紧密,还没有形成制度化、经常化,没有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联动约束机制。
2、城乡居民对社会保险参与度还不够热情。由于我旗经济发展较快,土地及矿产资源丰富、社会利润收入高以及居民思想认识等原因,造成我旗城乡居民对社会保险参与度不够高。
3、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着新的矛盾。因历史及经济发展不平衡等原因,造成企业退休人员与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待遇差距不断拉大,使企业退休人员心理严重失衡,这已经成为一个社会问题。
(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面对全旗大建设的振兴局面,相关用人单位增多,劳动用人的不合法,不合理现象层出不穷,劳动监察执法队伍的力量相对薄弱,需加快建设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执法模式,与基层劳动保障事务所的配合还有待加强。
三、“十二五”时期的指导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要求为总体目标,按照旗委、旗政府要求,进一步加强人事人才工作,促进就业再就业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协调推进各项基础工作,全面发展人事劳动社会保障事业。
(二)主要目标
1、人事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是:高素质人才总量进一步增加,人才结构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干部人事制度和人才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人才管理的规章制度日趋完善,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的有效机制逐步建立,人才成长环境进一步优化。
提高人才队伍整体素质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到2015年,全旗人才总量达到1万名,年均增长15%,每年增长1000名;人才整体素质全面提升,高学历、高职称人才比例明显加大,公务员队伍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数达到95%,新增公务员大学本科学历人员达到85%,专业技术人员中本科学历达到90%,人才的综合竞争力不断增强;人才结构逐步优化,高层次人才、紧缺急需人才数量明显增加,人才的行业、产业分布相对合理,培养一支具有较高技术素质的技术工人队伍、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科技队伍,培养一批思想政治素质较高、服务意识较强、善于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掌握科技发展和科技人才成长规律的科技管理专家;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人才政策体系逐步形成,建立健全统分结合、协调高效的人才工作新机制。继续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制度改革,建立社会化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
2、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十二五”期间,全旗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建立健全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险制度及运行机制,进一步扩大各项社会保险的覆盖面,全力提升社会保险统筹层次以及实现管理服务规范高效。
(1)继续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力度。
“十二五”期间要继续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力度。将在目前开展的社会保险各项工作基础上,进一步以私营企业、新入驻企业及新建企业为扩面工作重点,通过统一组织、加强协调、强化监督检查,层层落实扩面目标任务。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稽核手段和劳动行政执法、认真落实政府补贴政策等措施全面推进扩面工作。到“十二五”期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约1.4万人、医疗保险达到约5.8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约2.1万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约3.7万人)、生育保险达到约1万人、工伤保险达到1.7万人。
(2)进一步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一是在扩大覆盖面、提高参统率方面,采取发放贷款、补贴,实行捆绑缴费等政策,提高参统率。到“十二五”期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约6.9万人。二是全面完成与国家新农保政策的衔接工作。
(3)继续强化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一要强化对社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指导与宣传工作,积极开展社会化管理服务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管理服务能力;二要发挥示范社区的带动作用,到“十二五”期末,争取全旗80%的社区要建成示范社区。提升社区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水平,社区管理服务率达到100%;三要积极组织退休人员开展经常性的文化、体育健身活动,指导和帮助他们开展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四要继续对重病、特困、高龄退休人员进行上门慰问和帮助;五要继续加强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确保养老保险基金安全完整运营。
(4)全力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完善配套政策。
一是狠抓基金和经办业务管理,提升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和业务经办能力,促进养老保险制度的规范统一;二是“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工作;三是制定出台企业职工、城镇居民、农牧民养老保险关系相互转移接续办法,在“十二五”期间,实现各类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
(5)全力推动企业年金扩面工作。
随着我市经济的飞速发展,以基本养老保险为核心的包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保险体系已建成,但仍需加快第二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十二五”期间,将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动员更多条件成熟的企业参加企业年金,完善养老保险体系。从而达到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逐步拉近企业与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之间待遇差距。
3、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2万人,使全旗城镇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法定劳动年龄人口的就业率达到95%以上;全旗充分就业社区创建率达到100%;全旗“转移就业示范嘎查村”创建达标率要达到50%,完成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达到6万人;就业困难群体帮扶指标达标率要达到100%,其中,“零就业家庭”和“零转移家庭”要保持动态为零,“4050”困难群体就业援助率达到100%,残疾人就业帮扶率达到100%;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率达到80%以上,有培训意向的失业人员就业前培训率达到95%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5%以内;建成一处功能齐全、设施完备的“就业再就业创业综合服务中心”;力争到“十二五”期末,把我旗创建国家级“充分就业旗县”。
4、劳动保障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在今后五年中要实现案件办结率达到100%,案件投诉力求实现逐年减少,探索建立加强日常监管的长效机制,充分运用“网络化”、“网格化”监察管理手段,逐步使劳动保障监察覆盖城乡各类用人单位,加强相应工作制度建设和机构队伍建设,切实维护好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四、“十二五”时期的主要任务
(一)人事人才工作主要任务。
1.不断扩大人才规模。坚持人才培养和人才引进并重,招才引智和招商引资并重,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和方法,加大对各类人才的培养力度。加大人才开发利用步伐,挖掘本地人才资源潜力,合理有效地利用本地人才资源。同时,切实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开展各类招才引智活动,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探索人才柔性引进机制,使人才的总量、质量逐步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2.大力调整和优化人才结构。切实加强党政机关和重点行业的人才配置监管,重点培育一批青年人才,逐步改变目前机关、事业单位人才过分集中、分布不均、年龄老化的现状。根据各行业工作的特点,统筹开展各行业人才工作,不断优化各类人才的合理分布,以满足我县产业结构调整和科技、经济发展的需要。
3.切实加强人才能力建设。以人才能力建设为核心,从整体上提高我旗人才队伍的综合素质和竞争力。加强党政人才的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党政人才的依法执政能力、学习创新能力、公共服务能力;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竞争能力建设,着力提高企业管理者的市场竞争能力、推动企业创新能力;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的创新能力建设,以高层次人才为重点,加快培养学科带头人和专业领头军;加强高技能人才的实践能力建设,注重在实践中培养和造就一批高技能人才,特别要培养一批技师和高级技师;加强农村实用人才的致富能力建设,重点培养一批生产能手、经营能人、能工巧匠和乡村科技人员。切实加强务工农民的专业技能培训。
4.进一步创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根据我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形成比较完善的人才政策体系。盘活现有人才,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人才的作用,逐步形成人人可以成才、人人尊重人才的工作环境。加大人才工作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和各类优秀人才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完善县级人才市场建设,努力开拓农村人才市场,培育城乡一体化人才服务体系。实现市场优化配置和宏观调控相结合,创造合理、有序、规范的人才流动环境;改善人才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努力为人才构建和谐、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5转变传统的人才管理方法思路,积极营造以岗位管理为目标,建立现代人才管理机制,为各类人才发挥作用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完善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酬、合同管理的职务聘任机制,促进事业单位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
(二)社会保障工作主要任务
1、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增强社会保障能力。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工伤、生育保险制度,认真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稳步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1)养老保险。继续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将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作为扩大覆盖面的重点;建立健全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缩小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水平的差距。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初步形成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现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合理衔接。
(2)医疗保险。为提高现有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国家、自治区、市文件要求,在我旗财政应承担的医疗保险费从2010年开始按时足额预算划拨的基础上,提高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平均报支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同时将门诊药费逐步纳入报支范围;进一步强化医保定点机构管理,积极探索医保定点机构考核监督模式。
(3)工伤保险。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政策和标准体系,继续推进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完善优先解决农民工工伤保险的相关政策。
(4)生育保险。进一步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建立健全生育保险医疗服务管理体系和费用结算办法。
(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逐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市级统筹工作。
2、继续加强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
一是按照国家和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基金的预、决算管理工作,强化基金管理的职能作用,稳步推进基金管理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基金运营和监督管理机制。完善社会保障基金监管制度和预警监测机制,逐步健全行政监督、专门监督、社会监督、内部控制相结合的监管体系。三是继续实行基金收支两条线办法,规范社会保险待遇支付,严防基金流失,加大对骗领社会保险待遇欺诈行为的查处力度,堵塞基金支付漏洞。
3、继续强化社会保险稽核工作。
“十二五”期间,在全面稽核的基础上,有针对性、有计划地深入用人单位,强化费源核定和基金征缴,并将实地稽核和内部审计工作重心倾向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实地抽查落实到乡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警示各地。同时严格落实内控制度,认真开展内部审计和专项检查活动。继续从费源核定、待遇支付、财务管理等重点环节加强监督,确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4、建立健全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从制订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标准和规范服务设施建设入手,加强基础管理,整合服务资源,规范服务流程,推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全面提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将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加快公共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不断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
5、全力提升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要认真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加强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业务档案的真实、完整和安全,同时要逐步实现业务档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并根据需要配备适应档案现代化管理要求的技术设备,提升社会保险经办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十二五”期间,全面达到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就业再就业工作主要任务
1、努力促进就业增加,缓解结构性失业矛盾。继续保持经济的快速增长,最大限度地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基本满足城乡劳动适龄人口的就业需求。广开就业门路,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企业,将第三产业、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作为今后扩大就业的主要渠道。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城市化进程和强化提高劳动力素质,改善劳动力就业结构,提高就业弹性和就业容量,有效减轻结构性失业压力,促进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
2、进一步发展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立足于提高人力资源的配置效率。积极促进劳动力流动,建立基本统一、规范的劳动力市场体系,完善政府对劳动就业的管理手段和相应的法律规章,进一步深化改革劳动人事和户籍管理制度,调整和协调有关就业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市场对劳动力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
3、进一步完善就业工作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实现城乡就业的统筹规划和调控管理;建立城乡统一的积极就业政策和促进创业体系,实现就业普惠、创业争先目标;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为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提供均等化服务;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创业培训体系,提高城乡劳动者素质就业能力;建立城乡统一的用工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城乡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4、统筹城乡就业。深化就业体制和相关制度改革,建立统一新型就业制度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实现社会就业比较充分,就业结构比较合理,劳动关系比较和谐,人民安居乐业。
5、统筹城乡劳动保障公共服务建设。建立起与统筹城乡劳动保障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和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劳动保障经办能力,加快实现就业和社会保险服务的规范化建设。到2015年底,各镇劳动保障所规范化建设、社区(村、嘎查)劳动保障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均达到100%。同时,积极协调财政部门落实好项目工作经费,列入同级预算。
(四)劳动保障工作主要任务
1、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力度。畅通维权途径,有力维护外来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为更好地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奠定基础。
2、建立健全维权执法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日常巡视检查和年度书面审查制度,依法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做到有诉必查,查实必纠。
3、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针对存在的严重违法侵权行为,结合本地实际和不同时期的特点,特别突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和阻挠劳动监察工作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推动劳动用工备案、招用人员身份核查等基本劳动制度的落实。
4、继续推行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执法模式。健全完善各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实现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向基层延伸。
5、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继续坚持理论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每位监察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使每位监察员人人精通本职业务,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从而建立起一支高标准,高素质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
四、实现“十二五”规划保障措施
(一)人事人才工作保障措施
1.加强党政人才培养,提升执政能力。以不断提高党政干部素质和执政能力水平为核心,切实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发挥人才培养基地作用。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公务员能力建设的要求,大规模开展公务员培训工作,真正能让干部学以致用。鼓励公务员在职学历教育,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公开招考、民主推荐等方式扩充科级后备干部队伍。积极实施公务员的初任、任职、更新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
2.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提升创新能力。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短期学习培训和进修。全面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计划,到2015年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覆盖面超过100%,继续教育与本人职称评定、职务聘任、工资晋升、年度考核等挂钩。组织高层次人才开展学术考察交流,培养造就一批优秀学科技术带头人。
3、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提升综合竞争能力。围绕企业未来发展要求,根据不同行业特点,采取政府指导性培养和单位内部按需培养相结合、学历培训与专业进修相结合等形式,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有针对性地抓好重点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素质培养。通过各种形式培养,努力造就一支懂经营、善管理、市场拓展能力强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
4、以吸纳高层次人才为重点,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利用政策优势引进人才。制定人才引进、培养的具体政策,创新引才、聚才的良好政策环境,畅通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各企事业单位要积极为人才提供发展的机会和空间,为人才充分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的环境。积极推行人才柔性引进。树立"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更求所为、重其所酬"的招才引智新理念,采取聘用、借用、咨询、讲课、兼职、合作交流、人才租赁等形式灵活引进人才智力资源,满足用人单位的人才需求。
5、以制度改革为动力,建立健全选人用人新机制。深化党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新录用公务员一律坚持"凡进必考"。
6、建立科学的人才考评机制。针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同的行业特点、不同的岗位要求,探索制定出分类分层次的人才考评标准,建立以业绩为依据,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各类人才考评指标体系,完善各类人才考评方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提高考评的科学性,确保人才考评的公开性、透明性、独立性、公正性。
7、加大人才资源开发的投入。建立健全政府、用人单位和社会合理分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逐步完善人才经费投入机制,设立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开发和使用专项基金。积极拓宽人才投入渠道,鼓励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以各种形式支持人才开发事业。建立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定向培养财政补贴扶持制度,保障艰苦地区、特殊行业的人才需求。
(二)就业再就业工作保障措施
1、加大就业岗位开发力度。结合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找准就业增长点,推进岗位开发。着力开发社区就业岗位,把开发社区就业岗位与完善就业服务功能结合起来,与社区经济发展结合起来,与帮扶困难群众就业结合起来。利用劳务企业、劳服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实施就业激励政策,促进就业再就业。
2、大力促进城乡就业。深入推进抓培训-兴产业-推创业-强企业-促就业的“1+4”城乡就业模式。以培训为龙头,以产业为支撑,以创业为动力,以企业为载体,以就业为目标,围绕全市主导产业的发展,鼓励创业,做强企业,走出城乡就业的新路子。
3、逐步放开各项优惠政策。一是税收优惠政策。将享受的覆盖范围扩大到城镇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从是非农产业的就业困难群体。二是收费减免政策。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返乡农民工以及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有关行政事业收费。三是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对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城乡劳动者,创新担保方式,简化程序,降低贷款门槛,扩大发放范围,逐步提高贷款额度、延展贷款期限。四是各类补贴政策。对城乡劳动者,提供免费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打破地域限制,对促进就业的各类职介机构、培训机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
4、完善劳动就业工作各项制度。一是完善就业登记制度。通过定期登记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办法,摸清本地劳动力资源状况,准确掌握各类人员就业和失业的实际情况。调节改革改制企业向社会分流职工规模和速度,防止失业者过于集中,将控制失业的关口前移,不断探索建立失业预警机制。二是完善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录用登记备案制度,明确各类用工单位录用人员登记备案的办法和程序,做好各类企业新录用人员登记备案的跟踪服务工作,着力解决一些企业只用工不备案的问题,为企业依法用工、劳动者享受合法权益和准确计算失业率创造条件。三是完善职业培训与就业相结合制度。实行政府投资购买培训就业成果的办法,根据市场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对市场紧缺的、适合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输出就业的专业工种,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培训,将培训能力强、质量好、就业率高的培训实体优先确定为下岗失业人员或农村劳动力定点培训机构,努力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依据培训后实现就业的人数给予培训补贴。
5、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就业制度。一是建立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取消依据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制定的针对农村劳动者进入城镇就业、社会保险等方面的限制性政策,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二是建立健全职业培训制度,全面提升劳动者的技术技能素质。三是建立健全统筹城乡的就业援助制度。针对城乡劳动者中的不同群体,在拓展就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加强城乡就业服务、落实经费保障等方面,建立专项援助制度。四是建立健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帮扶制度。为劳动者提供政策咨询、人力资源供求信息、法律维权等服务,并形成制度,促进劳务输出的规模化。五是建立城乡就业和失业统计调查制度。将现行城镇就业失业登记制度管理范围扩展至城乡劳动者,建立涵盖城乡劳动者的就业和失业统计调查制度。
6、突出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一是调整培训思路。将大范围的全面培训调整为围绕产业发展、市场需求、企业需要,有针对性地培训。二是整合培训资源。对全市现有职业培训场地、师资、设备等进行整合,对培训机构实行政府采购,建立工作统一,资金统筹的职业培训机制。三是抓实培训质量。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建立严密的培训质量控制体系,力求培训的实效性。
7、推进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加快推进城镇化步伐,支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企业,充分吸纳进城务工农牧民;助推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外出创业成功人士回乡创业,支持业主大户吸纳本土农民就业,实现农村劳动力的就地转移;支持三产业发展,提高三产在三次产业中所占比重,以此带动就业。
(三)社会保险工作保障措施
1、加大政府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积极争取财政对社会保险事业的投入力度,认真落实政府对各项社会保险的扶持政策。
2、加强信息化建设。按照“完整、正确、统一、及时、安全”的建设要求,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强化息化综合管理,提高整体信息化水平,全面促进社会保险的信息化。进一步发挥信息网络的作用,实现各项社会保险业务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调办理。
3、加强社会保险事业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断加大社会保险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动员全社会关心、理解和支持社会保险事业。强化宣传职能,加大宣传投入,不断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营造有利于促进社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的舆论环境。
4、加强社保系统能力建设。健全和规范社会保险经办工作机构,加强各镇、社区社保工作平台建设。完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加大投入力度,培训各类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努力建设一支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社保干部人才队伍,为社会保险事业发展提供组织和人才保障。
(四)劳动监察工作保障措施
1、加快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按照“完整、正确、统一、及时、安全”的要求,大力加强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强化劳动保障信息化管理,全面实施劳动关系、劳动监察等各项劳动保障信息网络,逐步实现劳动保障业务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调办理,为劳动保障各项工作提供多层次决策支持和现代信息技术服务。
2、加强劳动保障事业宣传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断加大劳动保障宣传工作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和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我旗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成就、作用和经验,动员全社会关心、理解和支持劳动保障事业,增强公民守法维权意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大宣传投入,不断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营造有利于劳动保障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
3、加强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工作,提高劳动争议处理的合法性、公正性、及时性。建立应急调解协调机制,推进调解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加强劳动监察工作,加大执法力度,把执法重点放在基层、非公有制企业和弱势群体。建立监察预防预警机制和快查快处机制。
4、大力推进和健全集体合同制度,健全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支付保障制度,严格执行工资支付失信惩戒制度,加强对拖欠和克扣工资行为的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以行业集体协商为重要方式,指导企业全面开展集体协商,提高集体协商的实效性。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加大指导力度,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推进评审工作。全力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实行劳动用工备案信息实时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