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开展情况
1.思想政治权益维护工作。一是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制定《伊金霍洛旗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实施方案》《伊金霍洛旗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实施方案》,着力建立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实现联系服务全覆盖。二是常态化做好“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推荐工作。我单位与宣传部、人武部联合转发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向全旗7个镇、156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下发了通知,目前向市局推荐上报7名最美退役军人。三是积极组建退役军人应急救援志愿服务队。疫情期间,249名退役军人自发组成了退役军人抗疫志愿服务分队,涌现出一大批优秀退役军人,较好地发挥了防疫生力军的作用。四是持续开展退役军人矛盾问题攻坚化解活动。目前,共接待处理来电来访50人次,为4人协调解决了金融贷款、户口、公租房等问题,并建立了一人一档。我单位接待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达到100%,答复率100%。五是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常态化更新信息采集系统数据,目前,录入了2752名退役军人信息。
2.移交安置工作。一是扎实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金发放。2019年11月完成了2019年度39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金发放工作,共发放376.85万元。二是社保接续工作稳步推进。截至2020年7月10日,全部完成97名符合接续条件的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完成率100%。其中个人缴费20.19万元、单位缴费40.38万元。
3.就业创业工作。通过线上线下助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线上联合旗人社局、就业局举办网络招聘会,为我旗有就业意向的退役军人提供了就业平台,累计提供就业岗位2579个,达成就业意向23人。并通过新媒体广泛进行线上宣传,发布相关企业招聘信息10条。线下借助市局举办的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组织各镇服务站人员广泛宣传发动,共组织了15名未就业退役军人参加招聘会。
4.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工作。一是深入推进拥军优属工作。调整了由旗委书记、旗长任双组长的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并将拥军优属工作纳入2020年度领导班子考核业务指标和监控指标,制定了拥军优属工作考核指标内容及监控对象名单。二是圆满完成全区双拥模范城(旗县)迎检任务。共召开3次工作部署会,为全面完成考核迎检工作奠定坚实基础;按照“一街一栏一品牌”的标准,设立了“双拥宣传一条街”,在村(社区)设立“双拥宣传栏”,营造了浓厚的双拥宣传氛围;经评定,7月17日,根据《关于对双拥模范城(旗县、市区)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进行公示的公告》,我旗位列其中。三是积极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利用春节和八一重大节日,旗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对驻地部队、1支抗疫队伍、优抚对象、军烈属、困难退役军人等进行走访慰问,慰问金共计17.45万元。四是开展清明祭扫活动。根据中央、自治区、市、旗相关文件要求,我局与宣传部、教体局、文明办联合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致敬2020清明祭英烈”网上祭扫活动的通知》,从3月24日至4月10日集中祭扫,共有64个单位积极组织开展活动,收到89条信息,累计参与人数1.3万人。五是扎实做好光荣牌悬挂工作。目前,为全旗2664名退役军人悬挂了光荣牌,悬挂率98%以上。
5.着力做好优待抚恤工作。一是全力做好优抚医疗和优抚政策落实。目前,为253名优抚对象发放各类抚恤补助资金280.1814万元;为233名优抚对象代缴医疗参保金71065元,同时发放物价补贴48458.63元;为21名困难优抚对象发放医疗救助10.554271万元;为6名困难优抚对象发放临时救助1.6万元;为91名现役军人发放优待金312.7338万元,其中2018年入伍45人,发放171.5万元;2019年入伍46人,发放138.4万元。二是努力做好各类优抚对象新增认定工作,截至目前,累计上报申请60周岁农村牧区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62人,伤残军人抚恤关系转移1人,正在组织上报申请伤残人民警察1人。三是认真完善信息采集工作。根据市局要求,按时完成对伊金霍洛旗境内的4个涉改部队154名军队转制人员信息采集工作。
6.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和运转工作。一是严格落实“五有”要求,按期组建旗、7个镇、165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配备工作人员383名,落实办公场所面积3982平方米。积极推动退役军人服务站向国有企业和社会企业延伸,今年4月30日,我旗挂牌成立了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退役军人服务站,是全市首家企业退役军人服务站,也是我旗退役军人服务向各领域延伸的重要举措。二是认真开展服务站建设工作。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我旗推选出2个“枫桥经验”典型服务站。分别是阿勒腾席热镇乌兰淖尔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和伊金霍洛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二、“十三五”时期工作总结
(一)双拥工作
“十三五”期间,我旗以双拥模范城创建为载体,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国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双拥宣传。近年来,我旗连续五次被命名为“自治区双拥模范城(县)”,2016年以来全旗共成立双拥组织机构40个,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退役军人部门牵头、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军地共创共建”的双拥创建工作新格局。2019年投入800万元,用于军地指挥中心升级改造、应急器材库改造、应急连装备器材购置、国防教育主题公园、国防教育一条街建设。2019年政府投入业务经费、消防站建设经费1550万元,建设了西山Ⅱ级消防站、乌兰木伦Ⅰ级消防站、特勤消防站的新建、改扩建。拨付300万元用于武警中队“智慧磐石”项目建设。
(二)优抚工作
“十三五”期间,认真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及各项优抚政策,建立了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2016年以来,各类优抚对象的生活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都有了较大的提高,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金由2016年每人每年24140元增加到2020年每人每年28940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生活补助金由每人每年14028元增加到15828元;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的定期抚恤金由每人每年26540元增加到32530元;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由25550元增加到31180元。
(三)安置工作
严格落实安置政策,对符合安置条件退伍军人,统一安置到旗直事业单位,安置率高达100%。对不符合安置条件的退伍军人,积极与旗内企业联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退伍军人。“十三五”期间,截至目前全旗共接收退役士兵268名,转业士官10人,其中安置退役士兵120名,随军随调军人家属7人,均已办理安置手续,安置率和上岗率均达100%。同时,2019年举办了退役军人引导性培训班,培训了30名退役军人。
三、2021年及“十四五”期间工作安排
1. 做好安置就业工作,增强退役军人获得感
一是增强安置政策刚性,不断提高安置质量。压实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接收安置退役军人主体责任,优化接收结构比例。二是推动实现更好就业。加强退役军人就业服务,利用线上线下人力资源市场平台,与相关部门配合,定期组织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三是大力支持自主创业。落实退役军人自主创业相关扶持政策,鼓励各类创业平台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服务。
2.提高优抚保障水平,增强退役军人幸福感
一是切实做好优待抚恤工作。落实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政策。旗人民医院设置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依法优先标识。将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列入旗级财政预算。二是关爱生活困难退役军人。精准识别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家庭,建立困难家庭“结对子”帮扶机制,叠加各种普惠与优待政策措施。在旗敬老院挂牌成立光荣院,为符合条件的抚恤优待对象提供集中供养等服务。在旗人民医院挂牌成立优抚医院,对常年患病卧床、生活不能自理或孤独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各类养老机构、医院优先接收并提供优惠服务。
3.树牢尊崇褒扬导向,增强退役军人荣誉感
一是大力弘扬英烈精神。坚持在清明、国庆、烈士纪念日等重要节日、纪念日开展纪念活动。二是推进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规划建设伊金霍洛旗烈士纪念设施、公祭广场,将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和保护管理纳入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发展规划。日常保护管理和维修改造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4.加强双拥共建工作,增强对退役军人认同感
不断加强双拥工作。发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光荣传统,广泛开展双拥共建活动,扎实做好拥军优属各项工作,大力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建设。
5.切实维护合法权益,增强退役军人安全感
一是认真做好信访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做好退役军人信访工作的意见》,坚持高标准办理信访事项,切实维护服务对象合法权益。二是着力维护合法权益。构建完善退役军人政策落实和权益保障工作推进机制。运用法治思维,在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组建法律援助工作站,积极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服务。
6.夯实管理保障基础,增强退役军人归属感
一是健全服务管理体系。加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的建设,充实人员力量,突出“军”的特色,不断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全覆盖,厘清工作职责。二是精准掌握基础信息。健全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动态更新机制,精准掌握每个退役军人个人、家庭情况和利益诉求,适应科学决策和精准服务需要,积极运用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对信息数据进行统计、比对、分析,建立电子化退役军人档案系统,全面摸清全旗退役军人工作底数,提高工作科学性、精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