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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金霍洛旗民政“十三五”规划

来源:伊金霍洛旗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6-03-25 15: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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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规划背景

  “十三五”时期,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促进全旗发展方式转变和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时期。因此,客观分析规划背景、正确把握民生投入的政策导向、科学规划我旗“十三五”民政事业,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化民政事业格局、适度普惠的民生福利格局、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格局、共建共治的社会治理格局,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是我旗在新的历史时期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

  (一)“十二五”期间我旗民政事业取得的成绩

  1、社会救助工作

  “十二五”期间,我旗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救助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旗实际,修改完善医疗、临时救助审批程序,制定了《伊金霍洛旗社会救助管理暂行实施办法》,成立了核对中心,健全了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开展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系统核对工作。成立了伊金霍洛旗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联席会议,出台了《伊金霍洛旗“救急难”》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实施方案》。

  城乡低保工作。一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规范了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城乡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由三级审批变为二级审批,出台了《伊金霍洛旗城乡低保家庭管理制度》,制定了《伊金霍洛旗城乡低保工作考核细则》和《低保经办人员和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完善了《伊金霍洛旗城乡低保管理制度》,细化了《城乡低保认定细则》等文件,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对象审核、审批程序及动态管理。“十二五”期间,低保办累计下乡300多次,入户抽查5000多户。发放宣传单10000多份,开展清理整顿城乡低保对象5次。预计为城乡低保对象31395人次(其中城镇低保对象5850人,农村低保对象25545人)发放低保金10765万元。城市低保每月发放一次,实行“一卡通”封闭式发放。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目前我旗有5所敬老院投入使用。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已全部完成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登记率达到100%。各敬老院统一制定了《院长职责》、《院民公约》、《卫生制度》、《财务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切实做到规范管理、院民自治、院务公开。2015年我旗五保集中供养标准为10000元/人/年,分散供养标准为5000元/人/年。“十二五”期间我旗预计为五保供养对象3766人,共发放五保供养经费2243.4万元。

  城乡医疗救助、贫困大学生救助、临时救助工作。“十二五”期间,我旗预计救助城乡居民大病患者2580人次,支出医疗救助金1081万元;为409位大学生发放补贴122.7万元。为临时救助对象1701人,发放临时救助金363.4万元。

  “救急难”。救急难工作是我旗今年的重点工作,已制定了〈伊金霍洛旗“救急难”〉实施方案、〈联席会议制度〉,为我旗范围内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或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仍有困难的家庭(含非本旗户籍常住人口)实行救助,制定了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

  “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我旗出台了〈伊金霍洛旗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实施方案〉 。各镇人民政府政务大厅设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综合服务窗口,配备不少于2名的专职工作人员,做到了一明显三上墙((即窗口标识明显,职能职责上墙、政策上墙、举报电话上墙),统筹协调相关业务部门,统一受理社会救助、教育、医疗、就业、救急难等救助申请,明确部门职责及转交(办)、转介流程和办理时限,限时办结制、首岗负责制。此工作正在进行中。

  2、救灾救济工作

  “十二五”期间,我旗进一步完善了伊金霍洛旗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健全了组织指挥机构,建立了灾害信息员队伍,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自然灾害救助体系。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运工作初成体系。每年年初,我旗民政部门都要根据实际情况储备救灾物资。我旗储备的救灾物资主要包括衣物、被褥、粮油等生活物资。2011年以来,预计下拨各类救灾资金840万元,救助灾民2.8万人(次),恢复灾民住房151间,紧急转移安置灾民1.42万人。

  3、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十二五”期间,我旗继续以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为抓手。紧紧围绕军地建设大局,拓宽军地共建思路,深入开展双拥创建工作;认真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及各项优抚政策,建立了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2011年以来,各类优抚对象的生活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都有了较大的提高,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金由2011年每人每年8420元增加到2015年每人每年19940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生活补助金由每人每年3840元增加到12888元;烈士遗属的定期抚恤金由每人每年9860元增加到22260元;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的定期抚恤金由每人每年6470元增加到17450元;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由8610元增加到21030元。使优抚对象的补助标准同经济发展水平同步提高,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严格落实安置政策,对符合安置条件退伍军人,统一安置到旗直事业单位,安置率高达100%。对不符合安置条件的退伍军人,积极与旗内企业联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退伍军人。“十二五”期间,全旗共接收退役士兵462名,其中安置退役士兵351名,均已办理安置手续,安置率和上岗率均达100%,走在自治区的前列。

  4、社会福利工作

  “十二五”期间,我旗总投资4224.9万元新建和改扩建2所敬老院,总建筑面积16890平方米。截至2015年,共有各类床位570张。同时,大力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社会福利机构,较好地满足城市“三无”人员、空巢老人等多层、多样化的服务需求。按要求,每个社区配备一个日间照料中心。截至目前,我旗有10所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十二五”期间,我旗共为“孤儿”116人,发放补助金208.8万元;共为“三民对象”2408人,发放补助金2605.1万元;为城镇“三无”人员95人发放297补助金万元。

  5、社会事务工作

  一是婚姻登记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要求,我局加强对婚姻登记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文明服务、依法管理水平。“十二五”期间,我旗预计办理结婚登记6769对,离婚登记1283对,补办结婚证10544件,补办离婚证120件,单身证明6455份。婚姻登记处被评为国家“4A”级婚姻登记服务机构。二是老龄事业健康发展。“十二五”期间,我旗预计为少数民族年满60周岁,汉族年满70周岁以上49859位老年人发放了生活补贴3654万元、为75周岁以上27032位老年人发放了高龄津贴3750万元 、为105名“敬老孝星”发放10.5万元现金奖励、为60周岁以上18000多位老年人免费发放老年人优待证。较好地满足了老年人的需求。三是区划地名工作取得新进展。进一步规范了我旗行政区划管理。制定全旗各镇布局调整方案和行政区划调整方案,拟定上报了阿镇地区五个街道办事处的报批工作。完成了阿镇地区新命名街、路、巷名称37条;积极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已向国家地名数据库录入3492条地名信息,进一步提高了地名规范化管理和信息化服务水平。完成了省界1条、旗区4条界线联检任务。广泛开展了平安边界创建活动,调处边界纠纷旗区11处,苏木乡镇65处,确保了边界地区的社会稳定。四是殡葬管理工作。加强松林人文纪念园管理,完善惠民殡葬政策宣传。落实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或补贴措施,逐步从保障困难群体和重点优抚对象基本殡葬需求扩大到低收入群众,建立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物价上涨水平相协调的标准调整机制。

  6、社会组织工作

  近几年,我旗社会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十一五”末,全旗社会组织39个,其中,社会团体34个,民办非企业单位5个;截至目前,社会组织总数达132个,社会团体增加到89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5个,会员数量达27851个,专职工作人员、从业人员826人。主要分布在教育、卫生、文化、体育、民政、社会公益等行(事)业中。

  按照自治区、市相关政策要求,我旗出台了《伊金霍洛旗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办法》(试行)和《伊金霍洛旗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改革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实行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登记手续,实行登记与备案准入“双轨制”,重点培育扶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工商服务类、公益类、文化体育类、疏导维权类、社区服务类、社会事务类,积极推进行业协会和社区社会组织快速发展。对社会组织进行年检,全面清理规范公务人员在社会组织兼任职务情况,对部分按规定不允许任职的公务人员进行全面清退,共清退26人,并对继续任职的公务人员进行了重新审核审批,共重新审核审批94人。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7、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

  “十二五”期间,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按照建设民主法治型、服务型、学习型、平安型和生态型嘎查村要求,不断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继续推行以村民代表会议常设制为核心的“四权四制”运行机制,该模式显示出强劲的生命力,加快了村级组织民主建设的步伐。全面落实村民的各项民主权利,顺利完成了第八届嘎查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2015年第九届嘎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正在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法依规的进行选举。

  社区建设一直被我旗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十二五”期间,我旗制定了社区建设三年至五年的发展规划。我旗城镇社区由原来的16个社区整合成11个社区,其中阿勒腾席热镇将原有的11个社区整合为6个大社区,成立6个社区党委。将阿镇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剥离出来赋予社区,实行旗直管社区,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服务、居民自治、社会参与”的大社区精益化服务体系,减少管理层级,实现公共服务、自助服务、志愿服务全覆盖。全旗新建农村社区11个,农村社区按照坚持“十有九进一步规范”标准来建设,“十有”是指社区有十项功能室,(即有社区组织办公室、群众工作室、警务室、远程教育多功能活动室、科普宣传室、文体活动室、医疗服务站、兽医服务站、便民服务大厅、平价超市)“九进”是指九项服务功能进社区,(即矛盾调解、社区警务、教育培训、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社会救助、人口计生、劳动保障、商贸金融等九项服务功能进社区)“一规范”是指社区各站、室、办、所都有统一规范的规章制度、职能职责和服务流程,并以图版形式上墙公示。

  8、社工人才工作蓬勃发展

  我旗社工人才工作尚处在起步阶段,2012年下半年初步开展社会工作,对社会工作人才进行调查摸底并参加了各级培训。2013年组织51人参加了国家级社会工作师资格考试,其中5人取得了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2013年9月成立了伊金霍洛旗社会工作协会。聘请了深圳社会工作专业督导师并成立了10人的社工专业团队,依托王府路社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开展社会工作,现共开展小组活动26场次,社区活动8场次,受益人数2100余人次,打造特色品牌4项(“那日松”青少年成长项目、“金色生活”中老年人项目、“幸福家庭”家庭项目、“草根组织”);2014年委托社工协会组织113人参加社会工作师资格考试并购买了学习资料。在4月底、5月份将开展三次社会工作知识培训,培训范围涵盖社会工作基础知识、工作方法、技巧及考试知识。在5月23日组织我局部分人员赴红庆河办事处开展“双服务”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宣传民政惠民政策,解答人民群众的问题。

  (二)“十二五”期间我旗民政事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十二五”期间,我旗民政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成绩,但随着我旗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转型带来的各类社会矛盾的加剧,民政工作仍然面临着较多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社会救助的制度体系、运行机制的探索建立步伐较慢,人、才、物的保障还没有完全到位,整体水平跟不上经济、社会发展的速度;民政部门自身的手段和工作条件滞后,不能较好地适应新时期民政工作的需求;民政干部队伍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还有待提高,特别是基层民政机构不健全、力量薄弱、工作条件差,与日益繁重的任务不相适宜,民政信息化建设滞后等等。以上困难和问题制约了我旗民政事业的发展。

  (三)“十三五” 期间我旗民政事业发展存在的机遇和挑战

  “十三五”时期是我旗深化改革开放、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攻坚时期,是加快推进富民优先进程,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我旗民政事业发展的战略机遇期。

  我旗民政事业发展的有利条件: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将民生问题再次提到了新的高度,强调要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注重民生投入的政策导向,这为与民生关系密切的民政工作和民政事业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未来五年,我旗将进入集约增长、转变方式的发展阶段,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成为未来五年的主线,这为民政事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我旗民政事业发展面临的挑战:

  全旗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贫富差距较大,使得发展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事业、保障贫困人口基本生活、实现社会公平等还存在较多困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完善社会建设和管理,对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完善城乡基层自治组织的制度、发展规范民间组织和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发挥其协调利益、反映诉求、规范行为、化解矛盾的作用提出了新的要求。随着我旗各项改革深化、利益格局的调整,大量社会事务需要社会组织去承接,如何加强社会建设、服务和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功能作用,这些都对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二、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贯彻落实自治区九届十一次全委会、市委三届五次全委会、旗委十二届四次全委会精神,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准确把握我旗发展优势和特色,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切实履行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基本职责,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推进民政管理法治化,社会救助规范化、社会福利社会化、民政设施网络化,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使民政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旗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以民为本、服务全局。紧紧围绕全旗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把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推进各项民政事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进一步坚持和发挥各级政府在民政事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完善以公共财政为主渠道的民政事业资金投入机制。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推进民政事业健康发展。

  求真务实、改革创新。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兼顾需要和可能,加大改革力度,学习外省市先进经验,创新发展模式,健全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形成更加开放、更具活力的民政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坚持城乡协调发展,积极支持农村和贫困地区民政事业的发展。

  (三)发展目标

  “十三五”期间民政事业的发展目标是:着眼于提升社会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基础,以加强基层自治和社会管理为支撑,以满足各类社会主体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社会服务需求为方向,以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大力发展社会事务,加大整合和推进力度,逐步建立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分布合理、管理有效、水平适度的基本社会服务体系。

  三、基本任务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十三五”期间我旗民政事业发展的基本任务如下:

  (一)狠抓基本民生保障,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建立以城市低保、农村低保、五保、特困人员、城乡医疗救助、大学生救助、临时救助、“救急难”为基础,以慈善援助和社会帮扶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框架,形成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整体救助合力,较好地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一是依据户籍、年龄、疾病、残疾、赡(抚、扶)养人等情况、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医药费等合理性支出、民主评议情况等综合因素,制定一套科学的认定指标体系,完善核查评议方法,规范认定程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第三方组织、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核查评议工作,提高社会参与度和公信力。

  二是加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以《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依托,加强部门配合,利用《联席会议制度》由民政部门牵头,建立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房管、车辆管理、金融、保险、工商、税务、住房公积金等部门信息共享核对平台,对申请人的户籍、机动车、就业、保险、住房、各种政府补贴、存款、证券、纳税、个体工商等信息进行核对,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声明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出书面报告。

  三是建立社会救助信息共享平台

  完善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综合服务窗口,整体各方面救助资源,完成社会救助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二)提高双拥优抚安置水平

  “十三五”期间,我旗以双拥模范城创建为载体,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国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双拥宣传,不断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建立健全各级双拥组织,创新双拥工作机制,努力破解军地双方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以完善待遇标准体系、规范数据管理、创新服务方式为重点,使优待抚恤工作更上一层楼。按照自然增长机制,及时提高抚恤优待标准,加强优抚数据和资金管理,按时发放优抚经费。积极探索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生活难、住房难、医疗难的“三难”问题。

  全面贯彻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建立健全“退役士兵公开竞争、用人单位择优招录”的安置机制,保证安置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以就业需求和退役士兵愿望为牵引,选准用好培训机构,加强免费教育培训,保证有参训意愿的退役士兵100%参训。建立完善退役士兵技能专长和就业意愿信息与人才市场需求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协调召开专场招聘会、就业推荐会,指导帮助退役士兵就业创业。

  (三)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建设

  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完善灾情监测、预警、预报体系,提高测报水平;完善灾害救援应急体系,提高救援应急能力。

  (四)加强社区建设

  1、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鄂尔多斯市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在社区设置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进一步规范对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管理,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

  2、鼓励“大学生村官”、“ 三支一扶”、民生志愿者竞聘到社区工作,鼓励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鼓励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社工到社区工作,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专业化、职业化社区工作队伍。

  3、根据《伊金霍洛旗社会组织双孵化园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充分发挥旗级社会组织孵化平台的作用,大力发展各类社区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五)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健全养老服务制度

  1、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机构

  认真贯彻执行,积极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等多种方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逐步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加强专业教育、在职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专业养老护理服务队伍持证上岗。

  2、健全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制定《关于加快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在全旗所有社区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老年人文化活动和服务站。逐步形成覆盖区、街道和社区的居家养老三级服务网络。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建立60岁以上老年人信息数据库,促进居家养老服务业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发展。培育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中介组织,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严格执行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扶持政策,按时足额发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的开办补贴资金。做好少数民族年满60周岁,汉族年满70周岁以上老年人生活补贴发放,做好75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

  3、推进12349为老服务健康发展

  坚持政策引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健康、有序、持久发展,让老年人和社区居民享受到安全、实惠、方便、营养的家政、咨询服务。我旗通过给予资金补助和配备公益性岗位等形式鼓励社会力量将开展老年助餐服务。

  4、推进老年文化体系建设

  在全社会特别是青少年中广泛开展尊老、敬老、助老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开展创建“老年宜居社区”、“全民助老月”活动,提升公民道德水准,推进文明城区建设;完善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平台,发挥老年人在社会生活中的积极作用。以“乐龄工程”为抓手,继续做好基层老年服务协会组织建设,加强基层老龄协会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总结经验、细化评选程序,继续开展好“敬老孝星”评选表彰活动。

  (六)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一)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自治区民政厅和市、旗下发的各项社会组织政策法规,通过政策的落实,为社会组织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使社会组织不断发展壮大,提升服务能力,满足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二)严格规范登记管理工作

  1、规范登记程序。一是把好预审关,对于新申请登记的社会组织,对其名称、业务范围及负责人情况进行审查,凡名称不符合规定、业务与社会组织发展形势要求不相符、章程不规范、业务范围不明确的坚决不予受理。二是把好现场查看关。对于新受理登记的社会组织,对其办公场所大小、功能、所有权和使用权等进行现场查看。凡不满足业务工作需要和办公场所所有权、使用权弄虚作假的,立即终止受理,并发给告知书,指出终止意见。三是把好资料审核关。对新受理的社会组织所提交的相关材料按照《登记管理条例》的要求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严格审核。凡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定的,暂缓办理。待资料齐备和符合规定后,再继续办理。四是把好选举监督关。对已发给筹备成立批复的社会组织,在召开成立大会时,对社会组织的领导机构产生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选举过程合法,选举结果有效。五是把好发证关。在发放《法人登记证》前,对社会组织提供的资料严格审核,确保无误后,再发给《法人登记证》。

  2、监督管理方面,一是依法把好入门关。通过全面了解申办者意图、组织发起人学习法规、依法办理登记和审查审核等方式,从源头上遏制重发展、轻管理,重形式、轻活动倾向。二是通过做好年度检查工作,不断规范社会组织法人行为。通过完备年检资料、抽查财务状况、签署年检结论、通报有关情况等手段,全面掌握每一个社会组织的情况,对年检中有问题的社会组织,提出整改措施,对有名无实、管理混乱的社会组织依法坚决予以注销。三是完善执法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进行查处,切实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三)加大政策支撑力度

  制定出台有关登记管理、等级评估、购买服务等政策文件,认真落实出台的《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办法》和《伊金霍洛旗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出台《社会组织发展实施意见》、《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方案》和《社会组织评估评分细则》等文件。

  (七)社会人才工作蓬勃发展

  到2020年,基本建立全旗促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发展的体制机制,造就一支规模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不断提升社会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水平,使社会工作人才的数量、结构和能力适应全旗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需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服务需求。

  1.社会工作人才总量基本适应社会需求。到2018年,全旗社会工作人才总量达到600人,其中具有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或达到同等能力素质的社会工作人才达到280人。到2020年,全旗社会工作人才总量达到1000人,其中具有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或达到同等能力素质的社会工作人才达到450人,实现每个镇有一支具有专业知识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全旗每千人拥有社会工作人才的数量不少于4名。

  2.社会工作人才结构和分布更加合理。根据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逐步优化社会工作人才区域结构、城乡结构、领域结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形成合理的初、中、高级人才梯次结构和人才布局,逐步实现社会工作服务在城乡、区域和领域的全覆盖。

  3.社会工作人才能力素质不断提升。到2020年,接受系统社会工作专业学历教育和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专业人才达到450人,占全旗社会工作人才总量的45%。社会工作人才思想政治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不断提高,专业理论与知识不断丰富,专业方法与技术不断创新,专业实务能力不断增强,综合能力大幅度提高。

  4.社会工作人才使用效能明显增强。整合社会资源,创造条件,打造平台,使社会工作人才在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领域中发挥积极作用,尤其是在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增进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专业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5.社会工作人才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加大社会工作人才教育培训力度,整合现有社会工作人才资源,不断开发社会工作岗位设置,努力提高社会工作人才待遇;社会工作服务组织类别更加齐全,数量更加充足,布局更加合理,覆盖更加全面,服务更加科学,作用更加明显;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展、选拔使用、人才配置、激励保障方面的法规、政策与制度不断完善。

  (八)强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完善社会服务功能

  一是全面推进区划地名管理服务工作,提高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水平。搞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建立科学的地名数据库,不断提高地名公共服务水平。要扎实推进平安边界创建工作,积极调处边界纠纷。二是加强婚姻管理工作。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加强婚姻登记员队伍建设,规范登记服务程序,圆满完成特殊节日登记工作,力争达到国家5A级婚姻登记机关评定标准。三是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工作。要大力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积极开展“殡葬行风建设月”活动,推动火葬和生态葬,保护生态环境,树立殡葬新风尚。 四是规范收养登记,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要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规范收养登记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程序,切实维护孤儿、流浪未成年人的权益。

  四、政策措施

  (一)加强民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为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要认真研究我旗民政工作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找准符合旗情的民政事业发展路子。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加强和改进民政干部队伍培训,注重实践锻炼,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 

   (二)加大民政事业资金投入 

  建立各级财政投入持续增长的机制,加大民政事业支出在公共财政支出中的比重,确保优抚对象和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加强民政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切实解决各级民政工作经费短缺的问题。制定优惠政策,充分动员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拓展筹资渠道。加强民政资金使用管理,强化检查监督机制,提高民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

  (三)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 加强全旗民政干部队伍、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民政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民政工作的整体合力。加强民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完善民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大幅度改善民政干部专业知识和能力结构。加快民政干部人才培养,不断提高民政干部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加大教育培训经费投入,逐步在民政系统内建成远程教育培训体系,实现全系统的干部教育培训资源共享。 

 

  伊金霍洛旗民政局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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