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宏泰馨园2栋2单元2102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
申请人:李凤英
被继承人(遗赠人):宋光亮
申请人李凤英因继承(受遗赠)被继承人(遗赠人)的不动产权,于2025年6月17日向伊金霍洛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并提供了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等申请材料,并保证以下事项的真实性:
被继承人(遗赠人)宋光亮于2025年5月7日死亡。
一、被继承人(遗赠人)的不动产坐落于伊金霍洛旗宏泰馨园2栋2单元2102室
三、被继承人(遗赠人)的不动产权由李凤英继承(受遗赠)。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受遗赠人)。
以上情况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具结。
签字(盖章):李凤英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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