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旗是受自然灾害影响较为严重的地区之一,特别是气象灾害种类多、范围广、频次高、强度大、损失重,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约经济转型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为加强我旗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气象防灾减灾等工作,全面提升气象灾害防御能力,最大限度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近日,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印发了《伊金霍洛旗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出台背景
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事关群众生命安危,事关社会和谐稳定。随着新一轮政府机构的改革,各部门、各单位承担的气象灾害防御职能发生了较大变化,原应急预案中的部分内容已不适应新的要求。同时,随着以人为本、预警先导、风险管理、防抗救相结合的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方针的有效落实,我旗形成了一些有效的工作经验,这些经验和做法也需加以固化,以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伊金霍洛旗行政区域内的干旱、暴雨、暴雪、霜(冰)冻、寒潮、大风、沙尘暴、高温、低温、雷电、冰雹、大雾等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以及因气象因素引发的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生物灾害等其它灾害的应急处置。
三、主要内容
《预案》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预警和预防机制、应急响应和终止、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监督与管理和附则共8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则。明确了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提出了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分级管理、属地为主、依法规范、协调有序、分工负责、快速高效、科技支撑、科学应对、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的工作原则。
第二部分为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明确了伊金霍洛旗人工影响天气与气象灾害防御管理指挥部和组织机构以及气象灾害防御专家组的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三部分为预警和预防机制。明确了监测预报、预防预警行动、预警支持系统、预警级别和预警发布等5个环节中相关部门的职责。
《预案》提出,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快气象、自然资源、水利、生态环境等监测系统联动,加强资源共建共享,提高对气象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气象部门加强对灾害性天气事件的会商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和趋势预测,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报或预警信号。
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由气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负责制作发布。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不得编造和传播虚假预警信号。
各有关部门接收到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后,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灾害发展趋势,有关责任人员要立即上岗到位,组织力量深入分析、评估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尤其是对本地、本行业、本单位风险隐患的影响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四部分为应急响应和终止。主要内容为应急响应启动、启动流程、响应行动、分灾种响应、现场处置、响应升级与终止、信息报告及发布等工作的具体流程和要求。
《预案》提出,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按气象灾害的种类,设定为干旱、暴雨、暴雪、冰冻、大风、沙尘暴、寒潮、高温、大雾、霜冻、雷电、冰雹。应急响应启动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进入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状态,按照气象灾害防御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采取相应措施和行动。
第五部分为灾后处置。明确了气象灾害评估及认定、善后处理、总结等工作中相关单位的职责。
第六部分为应急保障。明确了通信与装备保障、技术保障、队伍保障、经费保障工作中相关单位的职责。
第七部分为监督与管理。明确了奖励、责任追究、监督与检查工作中相关单位的职责。
《预案》提出,旗人民政府对在参加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而英勇献身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因参与气象灾害应急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执行本预案时,存在玩忽职守、谎报灾情、知情不报、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拒不配合或阻碍及干扰灾情收集和救助工作,未作为或作为不当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全旗落实预案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八部分为附则。
四、主要意义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建立健全分工明确、协同高效、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科学防灾、依法防灾、全民防灾、全面提升气象灾害防范和应对能力,最大限度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