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欢迎您!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 | www.yjhl.gov.cn
信息公开目录 首页  >信息公开目录
名称: 伊金霍洛旗政务服务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索引号: 000014349/2022-02059 分类: 综合;其他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伊金霍洛旗政务服务局 成文日期:
文号: 伊政务发〔2022〕55号 内容概述: 伊金霍洛旗政务服务进驻事项 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时效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15日

伊金霍洛旗政务服务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来源:伊金霍洛旗政务服务局

发布时间:2022-12-15

字号:

保存

   关于印发《伊金霍洛旗政务服务进驻事项

  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镇、各旗直部门:

  现将《伊金霍洛旗政务服务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伊金霍洛旗政务服务局

                             2022年12月 15 日

  伊金霍洛旗政务服务进驻事项

  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市政府有关政务服务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

  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 号)要求,全面推动政务服务“一门”办理、做实做细“应进必进”工作,及时公开各级政务服务进驻事项负面清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旗本级政务服务中心以及各镇便民服务中心。

  第三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 号)文件要求,各地区要

  建立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除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原则上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未进驻相对应的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业务的单位,要提交因场地限制或涉密不能进驻办理的事项情况说明,形成进驻事项负面清单。

  第四条 坚持“严格准入、科学研判”原则,明确“非依申请类事项、涉密类事项、特殊敏感类事项、需在特定场所办理事项、仅面向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的事项、在各延伸点就近办理的“事项”六类负面清单准入类型。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要严格清单准入管理。

  第五条 政务服务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应当在伊金霍洛旗政务服

  务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发布。

  第六条 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应持续推进事项进驻,对纳入政务服务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管理的事项,要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

  更新,逐步压缩政务服务进驻事项负面清单范围,进一步强化政务服务“一站式”中心功能。

  第七条 对于因相关法律法规调整等需调整负面清单的情形,各部门要及时做好信息公示、窗口展示、服务口径的调整更新,

  确保同一事项标准统一,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完善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供给体系。

  第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主办: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承办:伊金霍洛旗政务服务局

网站地图

蒙ICP备1200211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6270014

蒙公网安备 15062702000137号

邮箱:yjhlqzwgkbgs@163.com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477-8582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