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伊金霍洛旗政务服务局关于全面提高“跨省、呼包鄂乌、全市“通办事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2-03186 | 分类: | 综合;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财政、金融、审计;自然资源、能源;农业、林业、水利;工业、交通;商贸、海关、旅游;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科技、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劳动、人事、检察;公安、安全、司法;民政、扶贫、救灾;民族、宗教;对外事务;港澳台侨工作;国防;其他 业务工作 |
发布机构: | 伊金霍洛旗政务服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9月14日 |
文号: | 伊政务发〔2022〕33号 | 内容概述: | 为全面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实施方案》(内政发办〔2020〕43号)、《呼包鄂乌政务服务协同推进实施方案》(内政服办〔2020〕37号)、《鄂尔多斯市全面推行“全市通办“工作实施方案》(鄂府办发〔2021〕61号)等精神,加快推进伊金霍洛旗“跨省、呼包鄂乌、全市“通办,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服务效能,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
时效性: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2年09月14日 |
伊金霍洛旗政务服务局关于全面提高“跨省、呼包鄂乌、全市“通办事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直部门:
现将《伊金霍洛旗政务服务局全面推进“跨省、呼包鄂乌、全市“通办事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持续推进。
伊金霍洛旗政务服务局
2022年9月14日
伊金霍洛旗政务服务局关于全面提高
“跨省、呼包鄂乌、全市“通办事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实施方案》(内政发办〔2020〕43号)、《呼包鄂乌政务服务协同推进实施方案》(内政服办〔2020〕37号)、《鄂尔多斯市全面推行“全市通办“工作实施方案》(鄂府办发〔2021〕61号)等精神,加快推进伊金霍洛旗“跨省、呼包鄂乌、全市“通办,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服务效能,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模式
“跨省、呼包鄂乌、全市“通办主要分为“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三种业务模式。采用“全程网办”模式的,要依托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区一体化平台)实现事项网上办理,并按统一标准对本部门相关业务系统进行改造,确保与全区一体化平台无缝对接。采用“异地代收代办”模式的,要建立异地收件、问题处理、监督管理、责任追溯机制,明确收件地和办理地的工作职责、业务流转程序等,确保收件、办理两地权责清晰、高效协同,为办事群众提供无差别服务。采用“多地联办”模式的,要改革原有业务规则,整合申请人办事流程,实现一地受理申请、政府部门间内部协同,申请材料和档案共享,同步建立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实现横向互联、纵向贯通。
二、重点任务
梳理“跨省、呼包鄂乌、全市“通办事项清单及标准。
(一)根据全旗统一部署,按照“先易后难、高频事项优先、标准化程度高的事项优先”原则,围绕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异地办事需求事项,分批次梳理编制“跨省、呼包鄂乌、全市”通办事项清单,各旗有关部门要主动认领事项进行清单编制发布
(二)按照“跨省、呼包鄂乌、全市”通办事项清单和事项梳理标准,逐项统一规范“跨省、呼包鄂乌、全市”通办事项的申请条件、申报材料、业务流程、办理时限等要素,编制完善办事指南。
三、强化工作支撑
(一)设置“跨省、呼包鄂乌、全市”通办线下窗口和线上服务专栏。在伊金霍洛旗政务服务大厅设置“跨省、呼包鄂乌、全市”通办窗口,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提供通办事项异地咨询、收件、受理、审批和结果送达等线下服务,在内蒙古政务服务网(伊金霍洛旗)、“蒙速办”APP(伊金霍洛旗)设置线上服务专栏,为企业群众提供统一的线上业务查询、办理渠道。
(二)完善“跨省、呼包鄂乌、全市”通办邮寄服务。完善伊金霍洛旗政务服务大厅邮寄管理机制,对审批部门确需收取原件存档、不便异地打证的事项,依托邮政寄递服务实现“跨省、呼包鄂乌、全市”通办,用“邮政跑”取代“群众跑”。
(三)加强“跨省、呼包鄂乌、全市”通办系统建设,强化数据共享。围绕跨区域、跨部门审批服务事项,按照一窗受理、在线核验、远程办理、即时协同、全程管控要求,依托全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综合一窗受理平台“跨省通办”办理入口,实现系统前端收件、属地业务系统联动办理。审批结果多地可查、取件方式自由选择的受理模式。
四、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各旗直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跨省、呼包鄂乌、全市”通办的重要意义,将“跨省、呼包鄂乌、全市”通办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尽快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明确工作机构、人员和职责,建立分工明确、协调有力的工作机制。
(二) 严格责任落实,明确主体责任。相关窗口工作人员及时登录系统,随时准备受理和办理事项。窗口负责人员要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定期撰写工作台账,并对系统安全性、实用性、操作性及群众满意度等指标进行记录,同时提出进一步优化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探索形成多地广泛推广使用的经验,提高政务服务办事效率。
(三) 加大监督力度,保障规范运行。采取现场巡查、电子监察、事后回访等方式,督促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服务过程中存在的政策制度障碍和重点难点问题。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依法依规进行问责。将“跨省、呼包鄂乌、全市”通办纳入年度政务服务工作考核,加大督查考核力度,推动工作持续走实走深。
(四)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旗直有关部门要全方位开展“跨省、呼包鄂乌、全市”通办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政务服务网、各类媒体平台、政务服务大厅等平台。多形式、多渠道宣传相关政策,向社会全面公开“跨省、呼包鄂乌、全市”通办工作。提升企业、群众对 “跨省、呼包鄂乌、全市”通办工作的知晓度、认可度、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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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解读:伊金霍洛旗政务服务局关于全面提高“跨省、呼包鄂乌、全市“通办事项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