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伊金霍洛旗政务服务局关于印发《伊金霍洛旗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好差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1-05466 | 分类: | 业务工作 |
发布机构: | 伊金霍洛旗政务服务局 | 成文日期: | |
文号: | 伊政务局字〔2021〕4号 | 内容概述: | 为了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制度提出的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旗政务服务局对原有的几种投诉建议渠道进行系统整合,结合政务服务局实际制定了实施办法 |
时效性: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1年05月25日 |
伊金霍洛旗政务服务局关于印发《伊金霍洛旗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好差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伊政务字〔2021〕4号
伊金霍洛旗政务服务局关于印发《伊金霍洛
旗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好差评”
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进驻政务大厅各审批办、各股室、中心:
经研究决定,现将《伊金霍洛旗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伊金霍洛旗政务服务局
2021年5月25日
伊金霍洛旗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
“好差评”工作实施方案
(试行)
为了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制度(试行)提出的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伊金霍洛旗政务服务局对原有的几种投诉建议渠道进行系统整合,结合政务服务局实际,制定“好差评”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好差评”目的
为了让企业群众为政府服务打分,用“好差评”制度提升服务能力,实现政务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来评判。
二、“好差评”方式
(一)PC 端
登录鄂尔多斯政务服务网,个人用户在括号【个人登录】一栏输入账号密码后会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将收到的验证码填写方可进入系统。点击【首页】功能区的右侧点击【用户中心】,进入界面。点击【我的办件】对申请事项的查看,并点击【我要评价】,对该事项进行评价。选择评价内容进行评价,点击【提交评论】提交评价。法人网页评价:个人用户在【法人登录】一栏输入账号密码即可进入系统页面。点击【首页】功能区的右侧点击【用户中心】,进入界面点击【我的办件】对申请事项的查看,并点击【我要评价】,对该事项进行评价。政务服务局将每周对鄂尔多斯政务服务网产生的评价结果进行汇总,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
(二)来电反映
群众可通过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政务服务中心电话 8582239 反映诉求。我局安排专人处理和接听来电反映的问题,同时做好记录。涉及“差评”的问题,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整改,五个工作日之内将整改结果反馈给来电人。
(三)评价仪现场评价
办事企业、群众按办事满意程度按照一事一评的方式给与相应的评价,政务服务局将每周对评价仪产生的评价结果进行汇总,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
(四)扫码评价
群众可根据叫号凭条上的二维码进行扫码评价。
(五)短信评价
通过政务大厅叫号系统输入手机号,业务办理完成后会通过短信告知群众可以进行服务评价。1.非常满意、2.满意、3.一般、4.不满意、5.非常不满意。
(六)自助终端
大厅自助服务设备评价。
三、考核内容和要求
(一)对所办每项业务均要进行评价,每月“好差评”的评价数量低于业务办理总数量100%的,扣1分;低于80%,扣2分;低于60%的,扣3分。
(二)每有一次“不满意”评价经核实属实的扣1分;每有一次“非常不满意”评价经核实属实的扣2分。
(三)差评未按时整改的,每次扣1分。
(四)未及时开关评价器,监督岗信息不符,未及时调换暂停服务牌,每次扣1分。
(五)窗口工作人员代替群众评价或不实评价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四、结果运用
在“好差评”结果运用上,与《伊金霍洛旗政务服务中心绩效考评办法(修订稿)》相结合,让服务对象满意度成为检验服务效能的一项标准,对大厅工作人员进行评分,定期考核。倒逼工作人员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收到“好评”,将按照考核办法加分。收到“差评”,将按照考核办法扣除相应的分值,同时约谈本人, 要求其改进工作作风或优化办事流程,同时通报本人所在单位,并且在大厅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好差评结果适时通过伊金霍洛旗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各进驻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好差评”实施办法,树立市场导向,将政务服务水平与绩效考核、评优评先挂起钩来,让企业、群众与政府部门平等对话,倒逼可能存在的懒作为、慢作为甚至不作为的政务服务者改进服务态度、方法和质量,让企业和群众更满意,切实改善大厅服务质量,从而优化营商环境。
五、差评处理机制
(一)差评转办,服务对象做出“不满意”或“非常 不满意”评价后,“好差评”系统自动生成差评工单,由伊金霍洛旗政务中心督促业务办理单位安排专人 48 小时内开展回访核实。
(二)对情况清楚、诉求合理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解决; 当场难以解决的,要找准问题根源,由政务中心调查并转交业务办理单位调查处理,如业务办理单位不配合处理转交纪检部门调查处理。业务办理单位在3个工作日提出解决意见,负责好差评工作人员报中心领导确认,并在 5 个工作日内整改反馈告知投诉人办理结果;
(三)对情况不属实差评,告知投诉人并说明原因。
(四)经核实为误评或恶意差评的,评价结果不予采纳。
(五)差评处理完后由政务中心汇总整理归档。
此办法适用于各镇、村、嘎查、社区。
附:政务服务“好差评流程图”
伊金霍洛旗政务服务局
2021年5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