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中共伊金霍洛旗公安局机关委员会 关于同意政治工作办公室等27个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的批复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1-04606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伊旗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
文号: | 伊公机党发〔2021〕38号 | 内容概述: | |
时效性: | 有效 | 发布日期: |
中共伊金霍洛旗公安局机关委员会 关于同意政治工作办公室等27个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的批复
中共伊金霍洛旗公安局机关委员会
关于同意政治工作办公室等27个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的批复
各有关党支部:
你们上报《关于党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的请示》已收悉,经审议,同意下列27个党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具体名单如下:
政治工作办公室党支部:韩建军同志为组织委员、王尤然同志为纪检委员、折磊同志为宣传委员;
情报指挥中心党支部:白曙兵同志当选书记、杨利军同志当选副书记,王军同志为纪检委员、王君峰同志为宣传委员;
警务保障室党支部:陈云同志当选书记、刘树平同志当选副书记;
督察大队党支部:孟军同志当选书记,武贵琴同志为组织委员、兰彦龙同志为纪检委员;
政保大队党支部:张瑞同志当选书记,李爽同志为组织委员、武冬瑞同志为纪检委员;
法制大队党支部:高瑞同志当选书记,张新亮同志为组织委员、杨丽同志为纪检委员;
治安大队党支部:越向前同志当选书记、郭斌同志当选副书记,杨绍恒同志为组织委员、牛飞钢同志为纪检委员、杨培生同志为宣传委员;
反恐怖和特巡警大队党支部:杨向军同志当选副书记,白永平同志为组织委员、项军同志为纪检委员、杨石柱同志为宣传委员;
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党支部:杨芳同志为组织委员;
刑警大队党支部:白勇同志当选书记、孙富强同志当选副书记,王乾同志为组织委员、孟永平同志为纪检委员、焦占飞同志为宣传委员;
经侦大队党支部:王永雄同志当选书记,吴龙同志为组织委员、马万胜同志为纪检委员;
警支大队党支部:张力方同志当选副书记,张昕同志为组织委员、雷军同志为纪检委员、丁晓梅同志为宣传委员;
禁毒大队党支部:苏学飞同志当选书记、乔学峰同志当选副书记;
监管大队党支部:李凤林同志当选书记、陈志鹏同志当选副书记,杨彦君同志为纪检委员、白艳梅同志为宣传委员;
矿区分局党支部:满都拉同志为纪检委员、张燕同志为宣传委员;
阿镇第一派出所党支部:李静涛同志当选书记,李美洁同志为组织委员、马超同志为纪检委员、訾刚同志为宣传委员;
阿镇第二派出所党支部:韩雪齐同志当选书记、武孟伟同志当选副书记,王燕同志为组织委员;
阿镇第三派出所党支部:李凤刚同志当选副书记;
乌兰木伦第一派出所党支部:孙杰同志当选副书记,解呈同志为组织委员;
乌兰木伦第二派出所党支部:高小平同志当选书记,韩龙同志为宣传委员;
纳林陶亥派出所党支部:张瑞同志当选书记、吴量钧同志当选副书记,杨正刚同志为组织委员、张整军为纪检委员、阿腾其劳同志为宣传委员;
圣圆煤化工基地派出所党支部:马耀庭同志当选书记,孔祥天为纪检委员;
札萨克派出所党支部:贾世强同志当选书记,丁杰同志为组织委员;
伊金霍洛派出所党支部:乌日嘎同志当选书记,袁伟同志为组织委员、孟立昆同志为纪检委员;
红庆河派出所党支部:何龙同志当选书记,苏云龙同志为纪检委员;
苏布尔嘎派出所党支部:李刚军同志当选书记,高靖博同志为组织委员、朝格吉拉图同志为纪检委员;
乌兰活佛博览园派出所党支部:奇文华同志当选书记。
选举产生的委员名单已予备案,选举产生的书记和副书记名单予以批准。
特此批复
中共伊金霍洛旗公安局机关委员会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