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旗城市建设领域“小问题、小隐患, 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000014349IDA001/2022-03321 | 分类: | 综合;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政策法规 |
发布机构: |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
文号: | 伊政办发[2022]39号 | 内容概述: | 在阿镇中心城区和各镇开展城市建设领域“小问题、小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挖根源、抓重点、促整改、强回应,集中精力帮助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小问题”,化解一批“小隐患”,进一步改善居民生活质量,增强居民幸福感和获得感,提升城市整体文明程度。 |
时效性: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2年06月27日 |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旗城市建设领域“小问题、小隐患, 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切实解决一批反映群众身边的“小问题、小隐患”,全面推动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聚焦“接诉即办”群众诉求,进一步提升全旗城市建设领域管理水平,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影响群众生活质量的小问题、小隐患及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中基础设施、公共秩序、环境卫生等方面的不足,坚持问题导向,转变工作方式,增强服务意识,主动担当作为,在阿镇中心城区和各镇开展城市建设领域“小问题、小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挖根源、抓重点、促整改、强回应,集中精力帮助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小问题”,化解一批“小隐患”,进一步改善居民生活质量,增强居民幸福感和获得感,提升城市整体文明程度。
二、整治原则
(一)坚持上下联动。结合创城工作,切实压实各相关单位责任,集中力量重点推进阿镇中心城区“小问题、小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统筹推进其他镇域内问题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二)坚持问题导向。以涉及公众领域与居民息息相关的“小问题、小隐患”和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的不足和短板为导向,结合实际全面排查整治。
(三)坚持分类处置。对于解决难度较小的问题隐患,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做到接诉即办、立行立改。对于解决难度相对较大的问题隐患,限期整改反馈。对于一些解决周期较长的历史遗留问题,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制定整改方案逐步予以推进。
三、整治范围
重点整治城市建设领域涉及环境卫生、绿化美化、房屋质量、基础设施、物业服务和其他方面存在的一些能够在短期内快速受理、快速处置解决的“小问题、小隐患”。
(一)环境卫生方面。集中整治乱停乱放、“三乱”广告、空中飞线等影响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问题隐患。
(二)绿化美化方面。集中整治城区绿篱绿带、公园广场、大型商圈和住宅小区周边绿化及亮化美化等方面的问题隐患。
(三)房屋质量方面。集中整治住宅商业屋顶屋面漏水、墙体裂缝、外墙保温破损等房屋质量方面的问题隐患。
(四)基础设施方面。集中整治城区市政道路破损、公共服务设施缺失、水电气暖智能计量表普及安装和各类运行管网破损等方面的问题隐患。
(五)物业服务方面。集中整治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日常运维管理(包括照明设施维护、电梯故障维修、楼道卫生清洁等)、安防技防设施维护等方面的问题隐患。
(六)其他方面。集中整治影响居民日常生产经营和生活其他方面的问题隐患。
四、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6月24日—6月26日)。
召开全旗城市建设领域“小问题、小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各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迅速制定方案,扎实开展专项行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6月27日—8月15日)。
各成员单位要迅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对于可立即整改的问题,立即整改销号。对于整改周期较长的问题,形成专项整治问题台账(附件1),明确整改主体,逐项制定整改措施,落实专人推进整改。
(三)总结提升阶段(8月16日—8月24日)。
全面总结专项行动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部门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协同联动机制,持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五、整治方式
(一)集中排查整治。充分发动社区居委会和业委会集中排查影响居民生产生活的各类“小问题、小隐患”,按照属地政府自查自改、部门协同联动整改的方式全面推进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现“小问题、小隐患”未诉先办,切实提升服务水平。
(二)建立群众投诉举报机制。开发公布“百姓事马上办”微信小程序,主动受理群众诉求。设立专门工作专班,抽调专人参照“接诉即办”模式受理、转办、督办群众投诉举报事项。涉及阿镇中心城区的投诉举报事项,转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限期办理;涉及其他镇域内的投诉举报事项,转由属地镇限期办理。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旗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旗城市建设领域“小问题、小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附件2),全面推动阿镇中心城区专项整治行动。同时,结合《关于持续做好领导干部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结对联系社区工作的通知》(伊党建办发〔2022〕1号)要求,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结对联系作用,切实帮助解决一批“小问题、小隐患”。其他各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镇域内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强化协同配合。阿镇政府要以社区为网格,依托业委会等力量,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统筹调度,定期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难点、堵点问题。各部门要建立“一把手”负责机制,提高认识,主动作为,密切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各成员单位要以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为载体,切实加大对“小问题、小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引导居民合理反映诉求。对于一些历史跨度大、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问题,引导居民通过其他渠道依法表达诉求。
(四)强化督查问效。旗人民政府有关领导将组织政府督查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专业人员通过明察暗访、专项督办及回访等方式不定期对工作进度、成效进行跟踪问效,对存在延期办理、推诿扯皮等现象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将依规依纪追责问责。
附件:1.全旗城市建设领域“小问题、小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排查表
2.全旗城市建设领域“小问题、小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附件2
全旗城市建设领域“小问题、小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为扎实开展好城市建设领域“小问题、小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落实,现决定成立全旗城市建设领域“小问题、小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吴 云 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副 组 长:倪 虹 旗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孟都巴雅尔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周立明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陈小军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局长
成 员:赵海录 乌兰木伦镇镇长
刘志平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苏 瑞 旗宣传部副部长
武永林 旗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
于清显 阿勒腾席热镇镇长
米智军 伊金霍洛镇镇长
奥 远 札萨克镇镇长
袁海忠 纳林陶亥镇镇长
史利军 红庆河镇镇镇长
海 日 苏布尔嘎镇镇长
刘 萌 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奇喜海 水岸新城街区党工委书记
张德强 旗财政局局长
吴 勇 旗政务服务局局长
折永平 旗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段宝峰 旗司法局局长
郝龙勇 旗公安局副局长
李瑞成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 杰 旗信访局局长
高艳明 旗应急管理局局长
白歧兵 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张志荣 旗矿区移民服务中心主任
高雪峰 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孙秀梅 旗政府项目投资代建中心主任
徐建霞 旗大数据发展中心主任
王 军 旗园林绿化中心主任
崔二军 旗城乡环卫中心主任
白永龙 旗市政公用事业中心主任
麻志兵 旗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 波 旗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副主任
占 泉 旗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辛瑞海 旗交管大队大队长
冯玉刚 旗城投集团公司董事长
孙文玉 旗惠众服务集团公司董事长
王世明 旗上善供水公司董事长
王 昆 旗九泰热力公司董事长
马来田 旗圣源天然气公司总经理
王利平 供电公司总经理
冯美丽 移动公司总经理
张屹婷 电信公司总经理
牛建宇 联通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统筹协调调度;负责问题隐患收集汇总及投诉举报事项的受理、转办和督办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刘萌同志兼任,办公室向各成员单位抽调1名精干力量进行集中办公,主要负责收集城市建设领域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集中研判后交办至涉及的相关单位,同时开展整理台账、督查和跟踪问效等工作。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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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旗城市建设领域“小问题、小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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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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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别 |
具体问题 |
整改责任部门 |
整改责任人 |
整改时限 |
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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